海口市龙华区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1-13 17:14
来源:本站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主体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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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公开 | ||||||||
救灾 |
政策文件 |
1.法律法规: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区应急管理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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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和地方规章: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
3.其他政策文件: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
4.标准: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
5.重大决策草案: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
6.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
7.重要会议: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
8.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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