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建设国际旅游岛 安全畅通文明行” 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联席会议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0-12-25 00:00:00  

  为科学统筹安排资金,积极高效做好财力保障,助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以“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为”为主题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根据《海口市关于开展“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立全市交通一盘棋的工作指导方针,将我市道路交通环境综合规范管理纳 入“十二五”规划建设中。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我市交通管理,为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做好财力保障,配合我市交管部门努力提升全市交通管理水平,促进我市道路交通环境综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工作时间和目标

  综合整治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力争通过财政预算、应急调剂安排资金,落实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经费保障,促进长效机制建立,推动交通环境综合规范管理转入常态化。

  三、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市财政局“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庞革新局长,副组长:何伟斌副局长, 成员:马传壮、黄淡标、韩彦、周经慰、王子富、吴志君。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城市道路交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筹措、安排、拨付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经费。

  四、工作原则

  (一)明确分工、齐抓共管的原则。

  (二)政策倾斜,加大投入、重点保障的原则。

  (三)积极配合、上下联动的原则。

  五、工作任务

  (一)年初预算专项预留“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专项经费 2,000 万元。

  (二)根据工作需要,坚持“急事急办”的原则,保障市联席会议日常办公经费,配合市发改部门及时落实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落实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和补偿机制。

  (四)与市发改、交通部门对接,加大对公交车辆及配套设施的投入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五)根据市人社部门和市编制部门意见,及时做好经费测算,落实交通协管员等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交警部门文职岗位事业编制人员经费保障。

  (六)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作用,联合市纪委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同时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七)承办联席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六、工作要求一是要积极落实市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专项行动保障工作落实。二是要做好局领导小组内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资金安排和拨付工作,确保各项行动顺畅。三是要建立定期分析总结工作机制,查找资金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抓好整改。四是要将财政监督检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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