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1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现拟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市工伤保险基金以及所涉及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工伤保险基金以及所涉及债权债务审计工作
二、审计内容
9月10日前,完成本市工伤保险基金及所涉及债权债务等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
三、资质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人员、服务等方面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具有同类服务经验或是从事过同类服务;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重大失信等禁止投标记录(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的专业机构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最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纳税收证明;
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重大失信等禁止投标记录(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审计业务的工作方案和服务报价。
(二)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12楼1204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好送至我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二)我局将对第三方专业机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资质情况,我局将取消资格。
(三)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申报所提供的材料,由我局综合考察服务能力、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评议,择优确定。
联系人:梁明深 联系电话:0898-66710996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