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9月2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重点园区和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权利规范运行、重点民生等领域,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审计项目71个,查处违规金额3.82亿元,核减工程造价3.44亿元,移送问题线索32宗,上报审计要情(专报)、综合报告17份,推动建章立制98项。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及房地产调控、政策性减收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坚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定不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较好地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有力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聚焦资金统筹管理,稳步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加强收入征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3亿元,同比增长12%,收入质量良好;坚持财力下沉,向区级财政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51.86亿元,增强区级可支配财力。
二是聚焦民生热点难点,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拨付1.05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2.2亿元,兜牢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网;拨付4.4亿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拨付1.9亿元保障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卫生服务质量。
三是聚焦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拨付产业扶持资金13.5亿元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拨付科技创新资金3亿元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拨付政府投资资金160亿元,重点倾向自贸港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生工程,增强城市发展动力。
四是聚焦审计整改落实,促进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各项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高位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7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类1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8个,3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完成率97.71%。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6.54亿元,总支出400.47亿元,年终结余结转16.0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64.05亿元、总支出226.56亿元,年终结余37.4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6亿元、总支出1.02亿元,年终结余0.04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6.69亿元、支出90.63亿元,滚存结余36.07亿元。
审计市发改委具体组织2021年度上级投资专项资金及市本级财政投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292个,预算资金安排134.7亿元,其中,专项债资金105.01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3.39亿元;省级园区补助资金9.42亿元;往年上级资金2.68亿元;市本级财政资金14.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但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严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仅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1.28%。4家企业未纳入预算管理,少征2家企业两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47.35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27亿元未安排细化到具体项目。给未入库的4个项目安排预算466.43万元。
(二)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够。非税收入6824.2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未及时收回4家单位项目结余资金2445.75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072.45万元滞留代建单位。
(三)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中央直达资金1289万元和上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710万元未及时分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亿元未完成分配,2.24亿元分配后未使用或闲置。截至2022年4月,137个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债支出率为83%,未达到2022年第一季度支付完毕的要求。因项目谋划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债券资金5.25亿元闲置、1.5亿元形成二次沉淀。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81个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保障,281个历年续建项目及“尾款”项目未纳入当年计划,涉及25.24亿元。新建项目124个,仅6个从储备库中选取。2021年计划项目有31个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其中20个项目当年未实施),32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停工或暂缓施工,要求于当年完工的项目有55.2%未完成。因项目谋划不足,2019至2021年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项目获批率逐年下降。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78家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大数据审计分析,重点对22家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财政资金使用、非税收入征缴等事项进行了现场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低。28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80%。4家单位政府采购及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852.67万元。6家单位6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2家单位7个地债项目支出率仅21.79%。
(二)预算管理不严格。6家单位财政款项1.5亿元应缴未缴。2家单位盘活收回存量资金3140.95万元形成二次沉淀。6家单位6个项目使用效益不高,有些建而未用,设备闲置。
(三)违规使用财政资金。3家单位管理不规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88.1万元。14家单位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360.53万元。2家单位年底超进度支出243.98万元。
(四)财经规定执行不严。1家单位延时报销费用131笔4572.09万元。6家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清理往来款等2327.77万元。6家单位报账手续不齐全,涉及资金467.73万元。应收未收8个物业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075.86万元,少收利息收入6150.91万元。5家单位7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嫌串通投标等,涉及资金2193.62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情况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1年9项为民办实事事项,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把实事办好”的目标,基本落实了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现的主要问题:截至2022年3月,蔬菜大棚建设工作仅完成市目标任务的53.3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残疾人康复体育中心建设项目”2项事项仍未完成。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2020至2021年,全市共安排3.25亿元资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开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13.55万人次,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不精准。237名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9名符合条件儿童未纳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保障范围。20名特困人员重复领取2.43万元财政补贴。
2.履行职责不到位。196名流浪乞讨人员滞站超过3个月未得到有效安置。15家敬老院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家敬老院未按安全管理要求对食品留样保存。3个区民政部门未对所管辖的15家敬老院进行定期考核。
3.财务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多支付失能老人照料护理费7.23万元。1家敬老院多收特困人员伙食费0.51万元。3家敬老院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未单独设账核算、现金支付、“白条”结算等问题。1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扣减代管承包费6.56万元。
(三)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2018至2020年,全市乡村振兴支出27.8亿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单位未联合出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未制定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实施细则和政策。
2.资金使用不规范。7个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44.97万元。2个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836.93万元闲置。3个镇5个产业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分红和分配收益24.66万元。
3.风险防控不力。1个区将产业扶贫资金192万元委托2家第三方公司经营,均未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存在风险。1个合作项目未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存在风险。
4.项目监管缺位、效益不佳。1个区支付510万元委托第三方养殖黑山羊,累计亏损371.03万元。2个村投入71.53万元种植红薯,损失69.18万元。1个镇投入100万元委托第三方养殖137头牛,但未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养殖公司无财务账、无验收手续,存在损失风险。1个村投入13.07万元用于租地、建养牛场,因所租土地性质为林地,项目无法开展,投入资金面临损失风险。5家扶贫产业项目公司、合作社存在未设专账管理产业扶持资金、无发票报销、大额现金结算等问题。
5.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0个项目多计工程款44.74万元。4个项目建设程序倒置。6个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竣工结算失实、工程质量存在隐患。5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未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招投标手续不完善等问题。1个镇投资18.03万元的饮水项目2020年9月完工后一直闲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审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底,省市区三级财政共拨付资金5.57亿元,建设基层医疗项目306个,配置更新基层卫生院医疗设备5081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使用不规范。省级配套资金2266.58万元未及时支出。1个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款184.27万元。70家村卫生室装修改造项目和2家新建项目,多计工程造价20.63万元。个别医疗设备中标单价约为同期市场平均单价的7倍,中标总金额超同类市场均价近20万元。1个镇卫生室装修项目建成即被拆除,造成损失浪费7.28万元。
2.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镇卫生室超标准建设周转房。3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完工率仅为18.9%。5个建设项目未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影响主体工程投入使用。13个卫生室未按照标准化配置观察室、保健室、垃圾收集间等相应科室。22个项目(标段)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结)算。5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7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3.招投标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2个项目勘察设计标涉嫌串通投标。1个救护车采购项目涉嫌串通投标。
4.医疗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全市275家标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的医疗设备近三成闲置,涉及2634万元,占医疗设备总投入的45.4%。3个中心卫生院截留使用村卫生室的办公设备。部分设备未及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526.77万元。
5.基层医疗服务保障困难。各区村卫生室护士缺口率高达97%,50岁以上村医占比达31.25%。12家村卫生室未配备乡村医生。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对2021年上半年21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超范围使用10.05万元。二是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前期调查不充分,下达后多次调整分配,影响使用效益。三是失业保险基金重复保障0.33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和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围绕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及省委落实方案决定中关于“优惠政策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建设高效、诚信政府”的目标要求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自行制定的6项企业扶持奖补政策仅对外公开1项,不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扶持汽车整车进口贸易企业奖励资金未发挥杠杆作用,扶持效果不佳。三是中央及省市财政累计下达35项专项经费,仅6项设立绩效目标,86%未实施绩效管理。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对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不力。未制定出台河湖长制工作方案;11家单位地下管网未实行雨污分流;农村户厕改造工程进展缓慢,截至2021年11月,开工率为65%,竣工率为28%。二是相关部门履行资源管理职责不到位。辖区内存在生活污水或养殖尾水直排现象;福创溪存在面源污染;林地、耕地违法案件执法办结率仅为16.67%。
(二)海口市海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计情况
2018至2021年,海口市投入“蓝色海湾”、海防林管护、海上环卫、海洋环境监测等海湾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4.2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1个项目非法采砂导致海岸线遭到破坏。1个镇生态红线保护区存在违规养殖现象。部分近岸海域水体水质不达标,个别沿海岸带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废弃物。
2.海湾治理项目进展缓慢。1个要求2021年底完工的项目,截至2022年3月仅完成总工程量的76.2%。
3.环保问题整改不力。1个项目违法占用海域面积0.61公顷的问题未完成整改。海域水产养殖清退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仅完成计划的60%。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37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和预算执行审计;对20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在预算执行和国企审计中,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招投标和工程承包管理规定。46个项目存在涉嫌串通投标、虚假招标、应招标未招标、评标办法排斥其他投标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和评标委员会未按标准评审等问题。34个项目涉嫌转包、违法分包。
(二)工程造价控制不严谨、不到位。8个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不严谨,造成虚增招标控制价或造价偏差5986.51万元。7个项目造价控制不到位,造成建安费超概算或造价多计2.75亿元。
(三)参建单位履职缺位,现场管理较差。15个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混乱,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变更关键岗位人员,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同时在3个项目任职等问题。18个项目参建单位履职缺位,存在未按图施工、验收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弃土等问题,导致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增加造价。11个项目进度滞后。16个项目未办理工程变更手续。3个项目资料不全不实、施工记录、工程资料涉嫌造假。
(四)工程款支付和结算不及时。17个项目未按规定申报、支付工程款。216个项目已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七、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2家国有企业以及2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薄弱。13家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247平方米房产、236辆公务车、1.57亿元资产。
(二)国有资产经营不善。3家单位共计5448.28平方米房产闲置;1家单位158.32万元设备闲置。1家市属国企未追回逾期租金、项目垫资款等共计2046万元,存在损失风险;1个开发区转让纠纷土地涉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99.6万元;市属企业对外投资6.7亿元存在本息均难以收回风险。1家国企208套商品房未完成价格备案工作,造成无法出售。1家单位违规减免租金176.36万元、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逾期违约金88.75万元。
(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违规违法。5家单位超标准配置资产51.16万元。2家单位共24套房产被内部职工、退休职工、外部人员无偿占用。1家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私存私用6.7万元、涉嫌挪用135万元。1家市属国企下属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员工涉嫌贪污公款86.55万元。
八、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部门向相关部门单位移送问题线索32宗,移送相关人员10人,涉及资金1.46亿元。一是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履职不到位、招标人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项目违规发包分包、参建单位监管失职等问题,涉及22宗9人共1.06亿元。二是侵占国有资产和集体收入、经营收入私存私用、履职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等问题,涉及8宗1人共3085.43万元。三是应缴未缴税费、违规结算劳动报酬等问题,涉及2宗共868.04万元。
九、审计建议
(一)建立现代财政理念,促进财政绩效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中,提高预算执行率。合理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用好用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体系,落实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各类风险化解能力。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降低财政支付风险。加大市属国企的监管力度,提升国企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能。做好国有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强化动态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力度,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
(三)强化政策执行落实,完善政府投资监管力度。强化项目谋划储备,重点倾向自贸港基础设施及封关运作项目,靶向发力。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重点项目要全程监督,抓好项目决策、招标投标、现场管理、验收支付等重点环节管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廉洁高效。
(四)凸显民生需求导向,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加强民生资金全过程的跟踪问效,持续推进助企纾困、稳岗扩就业、基础性医疗改革、粮食蔬菜保供稳价等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织紧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稳住经济基本盘和社会基本面。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在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保障力度上久久为功,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部门将跟踪督促检查,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