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7-39℃ 天气现象:多云间晴,局地午后雷阵雨 风向风速:南到西南风3-4级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在2024年(第二十三届)海口冼夫人文化节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 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12 18:30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农历二月初六至二月十二),2024年(第二十三届)海口冼夫人文化节将在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冼夫人广场举办。为确保此次海口冼夫人文化节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0点至2024年3月21日24点,禁飞区域为: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墟上空。无报备无人机禁止在新坡镇墟上空飞行,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新坡镇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