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海财采〔2023〕1613 号)
一、项目编号:sdzb2022-063R
二、项目名称:校园照明综合改造(第二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嘉益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米铺街49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黄俊超
联系电话:18708909927
被投诉人一: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地址: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龙华区总务科(海口市龙华路52号)
负责人:王雄
联系电话:0898-66753705
被投诉人二: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栋23层
联系人:邢孔旺
联系电话:0898-6865212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设置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经本局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被投诉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于经本局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涉及的分值较大,可能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且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故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责令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