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0-03-22 00:00
来源:海口年鉴社
市卫生局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新农合补偿方案,增加了门诊慢性病补偿病种,提高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和住院分娩补偿比例,扩大了对参合农民的补偿面。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试点工作,加大对新农合经办机构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实现了省、市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平稳对接,网上实时监控,确保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海口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手机信息报销试点工作,为参合农民看病报销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2008年全市参合农民达562867人,应参合率达98%,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95%的工作目标。全市今年享受新农合补偿农民101356人次3950.66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6426人次2525.15万元,门诊家庭账户补偿68205人次324.23万元,门诊统筹补偿609人次0.86万元,慢性病补偿72人次5.25万元,住院分娩补偿2735人次38.7万元,回溯补偿11736人次637.62万元,二次补偿1573人次418.8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仅使参合农民得到了实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且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在2008年度全省新农合考评中,海口市再次获得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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