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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 检 察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6-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5》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张甲天

副检察长 韩精华  王 斌
     何佐汉  冯 明

【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3件64人。其中贪污案件24件33人;挪用公款案件9件11人;贿赂案件14件14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件1人;滥用职权案2件2人;玩忽职守案3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5.15万元。

   查办大要案 在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5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30件30人,占立案总数的56%,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7人,共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占重特大案件数的20%。如市院查处的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副队长(正处)王跃生涉嫌受贿案;龙华区院查处的原琼山区农村养老保险局局长、副局长、会计等贪污串案。

   查办行政执法、司法腐败案 共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贪污贿赂、私分国有财产、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侵权等14件14人,如市院查处的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伍庆瑶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查办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为贯彻省委提出的要解决好“三农”问题的精神,全市各区检察机关认真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如查办的美兰区白沙门上村经济社干部朱某等3人涉嫌共同贪污土地补偿款案。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全年共深入国有企业、国家职能机关上法制教育课6场次,2000余人受到教育。发检察建议书10次,帮助有关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在做好这些经常性犯罪预防工作的同时,在海口监狱建立了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了15000人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访问接受教育。在原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林受贿的别墅内建立了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馆。这两个警示教育场馆的建立,为全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生动、直观的教材,接受教育的群众干部震动很大,效果极好。狠抓对国有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改革工作的职务犯罪预防。琼山区院先后深入30多个区属国有企业,帮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止与阻遏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务犯罪发生。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狠抓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工作,龙华区院深入新坡、龙泉等多个乡镇举办“乡镇巡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把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延伸至“五镇六办”;美兰区院利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上岗开展了6场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这些活动,增强了农村干部的法治意识。

【打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29件22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03件2025人,比上年同期上升了4.6%和12.7%。其中市院批捕161件443人,秀英区院批捕164件262人,龙华区院批捕376件552人,琼山区院批捕194件300人,美兰区院批捕308件46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51件216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113件1829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了3.9%和2.3%。

   惩治严重刑事犯罪 全年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犯罪、绑架、抢劫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620件,提起公诉1453人,分别占全年批捕、起诉总人数的80%和79.4%。如市院办理的邢成汉等一伙抢劫伤害致死上海航天专家周鼎新一案;倍受新闻媒体关注的刘京“杀人练胆”案以及梁定法2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等。
惩治“两抢”、毒品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51件374人,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57.9%和47.8%;批捕“两抢一盗”案件490件783人,分别占批捕案件总数的40.7%和38.7%。如黄富广等13人贩卖海洛因4500克,摇头丸5000粒的重特大毒品案。

  惩治“两抢”、毒品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51件374人,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57.9%和47.8%;批捕“两抢一盗”案件490件783人,分别占批捕案件总数的40.7%和38.7%。如黄富广等13人贩卖海洛因4500克,摇头丸5000粒的重特大毒品案。

   惩治破坏法律实施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6件11人,起诉2件7人。

   惩治经济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经济犯罪案件47件129人,其中走私犯罪案件6件34人,其他为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如市院起诉的案涉金额73亿多元,有4家被告单位35名被告人的海南华银信托投资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李德奎等8人利用地下钱庄非法经营货币兑换2.3亿案等。

【刑事诉讼监督】 在侦查监督方面,全年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7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5件81人,追加逮捕12人,不批捕85件196人,比上年同期案件数上升3.7%,人数下降了0.5%。不起诉21件40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2.3%和29.8%。纠正漏诉3件2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39件;在审查监督方面,提出刑事抗诉16件,二审程序支持抗诉16件,改判3件3人。

【经济犯罪侦查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海口市实际情况组织侦查监督部门先后到工商局、市质量监督局、省质量监督稽查局、市药监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要求提供上年以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登记表,从中排查案件740件发现案件线索66件,发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件,直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2件向渎检部门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件。对海口某公司生产、销售价值150万元假药案、琼山区某椰果加工厂生产劣质椰果案、以及冒用商标汽车配件案、经营非法音像制品案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对一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民事行政监督】 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66件,立案34件,办理抗诉案件9件,提抗案件9件。

【刑事执行监督】 全年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部门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方面,清理发现了各诉讼环节超期羁押案件4人次,通过召开4次通报会,向监管机关、监狱、公安、法院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解决刑罚执行存在的问题。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2002年以来办理的减刑罪犯662人、假释罪犯113人、保外就医犯233人的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审查、登记。分别向7个监管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督促各个监管单位对100多名保外就医罪犯进行复检。对符合续保条件的54名保外就医人员办理了续保手续,对59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罪犯予以收监。督促公安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对5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协助监管单位将2名脱管在逃的保外就医罪犯抓捕归案。

【办理申诉与举报】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34件,其中举报328件,申诉233件,控告173件。

   处理上访专项行动  区院对近年来属市检察机关管辖的久诉不息、久拖不决的上访老户、重复访、集体访等情况,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7件涉法访案件,按照首办责任制,由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经处理已息诉罢访6件,另外1件正在积极办理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把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清理扣押款物专项活动  根据高检院和省检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2001年以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全面清理,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把清理范围扩大至1998年以来办理的自侦、公诉案件,重点解决对扣押款物的清理、处理、规范问题。一共清理1998年以来办理的案件8189宗,其中涉及扣押款物的案件有2794宗(其中自侦部门151宗),上缴财政部门人民币241万元,返还案件当事人人民币300万元,移送其他部门人民币38万元,销毁无价值物品1721件。为彻底解决扣押款物遗留问题,确保专项行动任务完成,对无法联系到的134个案件当事人或发案单位在报纸上集中公告送达。为规范扣押款物管理工作,制定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追缴、接收款物管理办法》制作了《送管款物明细清单》、《协助处理涉案款物通知书》等五种新表格,对涉案款物实行办案与保管、保管与处理相分离,实行严格的登记审查,杜绝了边清理边积压的问题。

   案件复查  市、区检察院公诉、控申部门采取集中复查、交叉复查等办法,对全市检察机关2003年度共49件不起诉案件开展复查。经复查认为,对这49件案件作出不诉决定是正确的。复查2004年以来全市未生效的无罪判决案件3件,这3件案件检察机关均已向法院抗诉。1件已依法改判,1件撤回作不起诉处理,l件正在抗诉阶段。在开展不起诉案件、无罪判决案件的清理复查工作中,制定了海口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的意见》、《审查起诉工作人员的十条禁止性规定》、办案流程管理制度和“三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备案审查制度,逐步建立了一套强化案件监督制约、确保公诉案件质量的工作机制。

【检察技术】 市院技术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检验鉴定14件,出具鉴定书13份,为办案照相服务6次,摄像服务21次。

   信息化建设 市院建设了二线网,并扩建了局域网,建成了数字监控系统,初步实行网上信息发布,办公、办案以及量化考核。此外,主要业务处室干警实现每人一台电脑。一套集新闻发布、办公、办案系统以及“检察机关量化考核系统”为一体的软件系统已经开始使用,对于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有效地实现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办公办案的目标,提高队伍管理质量,全面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龙华区院在科技强检方面下大力气,建成集智能化网络、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审讯监控系统、视频会议室、多媒体检委会会议系统于一体的信息化办公大楼。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加强,使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检察调研】 全年共完成各类文章130多篇,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2%,其中市院撰45篇,区院撰85篇。陈运光撰写的《当前检察改革的弊端与重构》一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改革”优秀论文二等奖。

【制度化建设】 市检察机关以加强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建立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中,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动态办案、办公管理制度,实行全员量化考评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完善了《海口市检察机关制度汇编与工作流程》一书,该书已印刷出版,并发放到检察干警人手一册。

【人民监督员制度】 根据省院统一部署,推荐了海口市1名人大代表和1名政协委员担任海南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10月和11月,市院对一起不服逮捕决定的贪污案、美兰区院对一起作相对不起诉意见的受贿案,报省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经人民监督员审查、讨论表决,同意市院的逮捕决定和区院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行,对于防范违法办案、排除外部干扰、保证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起到了积极的监督作用。

【主题教育】 根据高检院、省院的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活动中突出四个结合:即把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同各项检察业务发展结合起来,把清理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同规范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把开展专项活动和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结合起来,把开展专项活动和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转变执法作风,确保检察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长期性和有效性,解决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在教育活动中,注意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充分认识深化主题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转变执法思想,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市、区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多次会议,系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高检院的各项工作方针、“五项承诺”、“六条禁令’,组织党员干部上党课、深入农村体验生活,围绕“什么是检察权、如何用好检察权”两个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荣誉】 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市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龙华区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有30多名干警受到上级院的表彰,其中一名干警被授予第四届海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的光荣称号。

(陈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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