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督报(第5期)

来源:联席会议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1-01-21 00:00:00  

  海口市举行2011年“建设国际旅游岛 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启动仪式

  1月19日上午10点,海口市2011年“建设国际旅游岛 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启动仪式在市人大会堂举行。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磊;市政府副秘书长林一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伟斌;市公安局副局长蔡军;市交通港航局副局长王辉;市“五大办”副主任韩忠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豫鲁,政委黄行荣;市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言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豫鲁宣读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市城市道路交通协调联席会议综合组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蔡军部署“五个专项整治方案”。

  最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磊做重要讲话,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张磊副市长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在“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启动仪式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磊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行动方案表示赞同,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们要以春运工作做为“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的突破口。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为春运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抓好落实,形成统一领导下的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的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一线,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应急准备,提供便民服务,全力以赴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让群众顺顺利利返乡、平平安安回家、高高兴兴团聚。

  三、要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注重实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尤其是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优势互补,发挥合力作用。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春运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进一步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公安和警备部门要加强重要路段的社会面控制,重点维护好车站、重要商贸地段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三车”整治,同时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交通港航部门要加强客运场站监督检查,坚决不让超员车出站、不让带病车上路,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蔡军副局长部署“五个专项整治方案”

  为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打好文明行动新年开局之战,海口市城市道路交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了五个交通整治工作组,以确保春节防护期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在启动仪式上,联席会议协调人、综合组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蔡军代表市联席会议对五项整治组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开展军警联勤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牵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和海口警备区配合。上述三个单位各抽调军警100人,分成10个组,主要针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军警车辆违法行为等,特别是对酒驾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从严从重打击,禁止说情,及时暴光。

  二是开展交通营运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此项工作由市交通港航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各单位共抽调150人,分五个组,主要任务是针对公交、出租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上下客、绕道闯红灯、发生事故不及时移除、在人行道不减速或停车让行行为;以及大货车、客运车辆严重超载、违反限行时间进入市区等行为进行整治。

  三是开展“三车”违法联合整治行动。此项工作由市“五大办”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政府各区城管大队、公安局各分局治安大队以及残联共280人组成,主要工作是对非法入市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营运车、人力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暴力抗法行为。

  四是开展“八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员行动,一是加大对机动车乱停车、乱调头、乱变道及慢行、压实线、闯红灯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道、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横跨交通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二是首要任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是在全市道路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宣传教育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团市委、市文明办、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晚报、交警支队、交通志愿者共300名的宣传、劝导管理力量,主要工作是在市区主要路口组织开展对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进行劝阻、引导、纠正和教育;对不听劝阻,不服从引导、纠正,拒绝接受教育的人员以及违法现象比较突出、典型的人员予以记录在案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组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各种媒体人员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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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防护期开展军警联勤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在春节防护期间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控制,根据海口市2011年开展“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的统一部署,海口市公安局决定开展军警联勤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联勤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交警支队政委黄行荣担任组长,特警支队党委成员、副调研员戴雪松,海口警备区警备区办公室主任邓继军等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并负责联系参战单位参加整治行动具体事宜。

  二、整治时间

  2011年1月19日至1月28日(春节防护期间),先期重点开展10天时间,在今后全年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确保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乱停放、乱掉头、乱变道、闯红灯、酒后驾驶、摩托车违法入市、乘载超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非法安装高音喇叭;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攀越护栏等八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悬挂、安装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三)配合纠查军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地方人员使用军车、使用假军车牌照、假军人驾驶证)。

  四、人员构成

  由交警48名民警、特警36名民警、警备区纠察连36人共120人组成,成立12个组;每组由交、特、警备区单位各3名队员,交警1名带队领导共10人组成;其中美兰、龙华、秀英、琼山大队成立2个小组,高郊、特勤大队成立1个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交通中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保障落实。

  (二)严格执法,从严处罚。参战单位执勤人员要规范执法、文明执勤。上路要管事,纠违要从严。要拒绝任何说情电话,严格杜绝讲情风。

  (三)加强信息上报工作。每天整治结束后,各整治小组(辖区交警大队负责)要及时将工作数据上报交警秩序科,交警办公室文秘组要及时收集开展统一行动具体情况,专题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厅总队、市局。

  联合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超载货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提高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行车秩序,在结合省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治理“货车超载”的相关指示精神后,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将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超载货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联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成立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副局长王辉担任,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李文光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文利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设在运管处稽查大队),周友乾副处长、孙文利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11年1月19日-28日(春节防护期间),为期10天。

  三、整治内容

  进一步整合调度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整治小组,通过运管处、交警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全天候布控整治,从严查处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并对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一)1.随意变更车道进行;2.公交车不按规定车道(慢车道)行驶;3.乱鸣喇叭;4.不遵守信号灯、绕道闯红灯;5.车辆发行故障或交通事故不及时移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6.公交车不依次进站靠边上下客;7.行驶途中随意上下客、乱停、抢客挤站;8.遇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

  (二)货车严重超载、载物飘洒、超长、超宽、超高、违法入市、违反装载规定、证件不齐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力量组成

  本次联合专项整治成立美兰、龙华、秀英、琼山、高郊、特勤五个联合整治小组,组长由运管处各区队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交警大队长担任,整治力量由运管处、交警支队抽调专门执法人员组成,每个小组配备运管处执法人员5名、交警警力5名。

  五、工作措施

  (一)1月20日前,由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召集全市各公交、出租运输企业、物流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运管处、交警部门相关领导参加,召开本次联合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大会。

  (二)各整治小组联合整治期间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在各自辖区内选定公交车、出租车、超载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路段和地点,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并由运管处各区队和交警大队协调同时做好勤务安排,明确整治人员,确保运管处、交警执法人员上岗同地同时同步,落实每周不少于3次联合行动,每次行动不少于2小时。

  (三)在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各联合整治小组要合理调配整治时段,采取定点设卡拦查和机动巡查方式,全天候查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对证件不全、多次违法记录逾期未处理和严重超载(即载质量超过核定30%以上的)车辆一律扣车。确保白天、夜间不间断整治,尤其重点加强中午、凌晨时段的整治工作力度。交通局和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还要合理配拯援救认员和车辆,做到随叫随到,快速拯救被扣货车。

  (四)交警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货车各类交通违法严查、严管、严罚的同时,还将对违法驾驶员及运输企业实行曝光通报制度,定期曝光一批公交车、出租车违法典型;运管处执法人员将加强公交车进站管理,规范车辆进站秩序,加大对不进站、挤站、压站车辆的打击力度,对各类违章车辆严格按照《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和《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按上限处罚。

  (五)聘请全市所有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为治安交通信息员,负责及时向警方提供各类治安警情、交通事故及路面拥堵信息。

  (六)运管处、交警支队宣传部门要向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次联合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成效及深远意义,组织新闻记者随从报道,加强宣传策划,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和整治效果,配合各联合整治组曝光一批公交车、出租车、超载车违法典型,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严管氛围。

  (七)各公交、出租客运企业必须制定和完善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员,定期对本单位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每月不少2次。检查督促驾驶人在行车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和预防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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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三车”联合整治统一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净化市容市貌,深入贯彻落实全市2011年开展“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的统一部署,重点解决“三车”违法现象反弹势头,市“五大工程”整治办决定组织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公安分局、区残联等部门开展“三车”联合整治统一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统一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海口市“三车”联合整治统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席会议协调人、市政市容管委会副主任王飞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豫鲁、市“五大工程”办副主任韩忠光等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联合行动指挥部,具体负责联合行动统一指挥。联合行动总指挥为孙豫鲁、韩忠光,现场指挥为陈言、张汉柏。

  二、整治内容

  集中力量对非法入市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营运车、人力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严肃处理无牌无证驾驶行为以及暴力抗法行为。

  四、整治时间

  2010年1月19日至28日 (08:30—11:30)

  五、整治范围

  根据“五大工程”整治办划分的40条一类管控道路和全市范围内“三车”违法入市突出路段分布情况,主要整治区域有:

  秀英区: 秀英大道、秀华路、海港路、滨海西路、滨海大道、海秀西路(汽车西站周边)、丘海大道

  ★其中重点路段为:秀英大道、秀华路、海秀西路(汽车西站周边)

  龙华区:明珠路、海垦路、海秀东路、博爱路、解放东(西)路、大同路、龙华路、国贸大道、玉沙路、金龙路、龙昆南(北)路、南沙路、长堤路、世纪大桥、南大立交桥、海秀中路、滨海大道

  ★其中重点路段为:解放东(西)路、长堤路、海垦路(海垦天桥一带)

  琼山区:新大洲大道、中山路、建国路、新城路、高登街、文庄路、琼州大道、红城湖路

  ★其中重点路段为:中山路、建国路、高登街、文庄路、琼州大道

  美兰区:国兴大道、青年路、海府路(三角池周边)、文明中(东)路、长堤路、和平南(北)路、和平大道(含海景路)、美苑路、蓝天路、五指山路、世纪大桥、白龙南(北)路、人民大道

  ★其中重点路段为:青年路、人民大道、海府路(三角池周边)、长堤路

  六、任务分工

  (一)各区整治小组整合好交警、城管执法人员,根据各自辖区“三车”违法行为突出路段,划分若干整治点,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分多个整治点同时联合对非法入市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营运车、人力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交警支队和城管各执法队伍依据职责,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分别向当事人出具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

  (二)对在联合整治中所暂扣的车辆,一律按法律规定的最高额度从严从重处罚。各联合整治组所暂扣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由交警支队保管,暂扣的人力三轮车由各整治组的城管部门自行保管。

  (三)在整治过程中,残联工作人员要到场对当事残疾人进行法制教育、解说、劝离,并及时处理涉及残疾当事人的各类突发事件,如遇残疾人闹事堵路、聚众上访等事件,一律由残联工作人员带回严肃处理。

  (四)各整治小组交警拯救车辆不足的,由交警违章处理大队按照保障车辆安排要求协调大队机动拯救车参与行动。

  (五)由市城市道路交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以联席会名义在媒体上将《致全市三轮车主及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发布3天。

  春节防护期开展八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市民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对八类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象开展长效性整治和针对性规范管理,市交警支队特制定《春节防护期开展八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乱停车、乱调头、乱变道及慢行、压实线、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治理,违法违规率减少,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见警率和管事率提高,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明显下降,实现违法不过岗;

  (三)市区交通通行效率得到提高,交通拥堵得到缓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支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孙豫鲁支队长担任,副组长由黄乐明、孙文利、符锆副支队长、陈革主任担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文利副支队长兼任主任,王安婷主任、杨漂平、许德崇科长、潘郁副主任为副组长、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11年1月19日至1月28日,为期10天,并在今后全年工作中进一步落实,确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乱停放;(二)乱掉头;(三)乱变道;(四)闯红灯;(五)货车超载、违禁入市;(六)摩托车违法入市、乘载超员;(七)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非法安装高音喇叭;(八)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攀越护栏。

  五、整治路段

  美兰大队:海府路、白龙南路、白龙北路、国兴大道、人民大道、和平路

  龙华大队:国贸大道、金龙路、明珠路、滨海大道、海秀东路、龙昆北路、龙昆南路、南沙路、海垦路

  秀英大队:秀英大道、海秀西路、滨海大道西延线

  琼山大队:海府路、红城湖路、琼州大道、凤翔路、龙昆南路

  特勤大队:玉沙路(含国贸十字路口)

  交通文明劝导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的统一部署,市联席会议交通宣传教育组决定组织开展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公安交警、市各新闻媒体等单位密切配合的“交通文明劝导教育活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市“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劝导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席会议宣传教育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伟斌担任,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吴清德、海口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陈积流、海口晚报总编辑冼心福等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活动内容

  (一)对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进行劝阻、引导、纠正和教育。同时义务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教育活动。

  (二)对不听劝阻,不服从引导、纠正,拒绝接受教育的人员以及违法现象比较突出、典型的人员予以记录在案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三)对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2011年1月20日至21日,在全市范围内的十个重点交叉路口展开,活动结束后视情再扩大路口数量,活动方案另定。

  (二)活动日的每天的9:00-11:;15:00-17:00。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活动的记者及志愿者统一穿“文明行动,人人有责”的夹克上衣,配有口哨与小红旗。由交警支队办公室负责配备。

  (二)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文明执勤,规范执勤,确保劝阻、引导、纠正和教育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三)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准备宣传单(册),分发到各小组,散发给交通参与者。

  (四)交警支队法宣科要积极主动协助宣传报道组,联系新闻媒体单位,组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各种媒体人员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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