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2013-04-10 10:13:00 来源: 海口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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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201229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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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一、环保工作回顾及总结

  海口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的防治。

  (一)以主要污染减排为核心,提升城市发展潜能

  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海口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得到有力推进,2010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9991.9吨和647.0吨,两项指标均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完成了当年环境保护部和省总量目标考核任务,超额完成了海口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形成系统治污体系

  海口市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2011年环保投资额达到13.11亿元,占GDP1.84%,与2005年相比,增长近3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目前,海口市共建有污水处理厂6座,污水处理能力55万吨/天;已建成雨水管道596.23公里,污水管线437.91公里,雨污合流管线217公里及污水提升泵站10个,服务面积113平方公里;2011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1%。此外,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基本建成,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量达1000吨,兴建了16座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和2座大型垃圾中转站,重点项目桂林洋高校区日转运能力为400吨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即将正式投入使用,日处理量为1200吨的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投产,年上网电量约1.23亿千瓦时,建成颜春岭垃圾场沼气发电项目,年均发电量超过1200万度,日发电可满足8800多户居民日常用电需求,可实现CO2减排量4万多吨。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32%,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医疗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三)以组织机构建设为保障,组建高效环保队伍

  海口市委、市政府对环保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把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环保队伍,作为推进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建设中强化环境保护的有力手段。2009119,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海口市市级政府机构调整的通知》要求,成立了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是全省18个市县中是第一个成立了独立环保部门的城市。随后海口市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根据机关“三定方案”和基层“六定方案”,完成了环保系统128名干部职工人员整体划分和交接,海口市下辖的四个区也分别于2010年设立了区环保局。其次,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琼山区人民法院增设了环境保护审判庭,形成专业化审判队伍,将涉及到环境诉讼的案件全部集中审理。海口市环保部门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服务型、廉洁型的文明和谐机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全力打造一支团结奋进、业务精良、作风端正、纪律严明的环保铁军。

  (四)以严化环境管理为手段,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近年来,海口市不断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手段,依法大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以源头控制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的统一部署,每年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执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三是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建成海口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对28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在线远程监控,确保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水产品加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的环境监管。

  (五)以生态文明创建为抓手,推进农村环保工作

  近年来,海口市以创建农村文明集镇、小康环保示范村和文明生态村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片区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推动人工湿地、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屋、农村卫生厕所等设施的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注重基础设施功能向农村拓展,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改善。2011年,海口市共建成文明生态村1447个,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68%,特别是连片创建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六)以区域综合整治为基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近年来,海口市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总体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2011年,海口市大气二氧化硫平均值为0.00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值为0.016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为0.041毫克/立方米;全市API指数小于50的天数为264天,大于50小于100的天数为101天,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为100%;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9.3%。此外,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范围,烟控区覆盖率达到100%。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面完成龙塘、永庄水库等2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建成龙塘饮用水源地和南渡江铁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水质实时监控;关闭和拆除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共8家,关闭和拆除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企业共13家;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的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6分贝,均符合国家标准。全市建成区绿化总面积40.96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为42.0%。海口市综合环境质量名列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前列。

  二、主要环保问题及压力

  海口市作为我国海南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自然环境条件优越,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为海口市成为全国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典范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与此同时,随着城市扩张、人口激增,海口市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环境质量保持压力较大,局地性环境生态问题逐步凸显

  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多年来保持优良率100%,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远远低于其他省会城市。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也为城市提供了优异的大气扩散条件,保证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稳定。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规模继续增加,随之将迎来资源和能源消耗的新高峰,并且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如何持续保持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的地位将成为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也是海口在未来发展中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海口市主要地表水水体功能区达标率较高,但处于城市中心的内河、防洪沟和排水渠等水体水质较差,给城市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地表水中粪大肠菌群普遍超标,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排放特征显著。市区美舍河、五源河部分指标劣于Ⅴ类水标准,南渡江入海区域水质也明显劣于上游,以地表径流为主的城市面源污染较为突出。水质较差的主要原因包括:污水纳管水平不能满足城市扩张和人口增加的需求;合流制排水系统将部分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雨、污水管网铺设覆盖区域不完善;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较为严重等。其中,体系完善、系统合理的城市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缺失是造成河道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

  同时,海口市畜禽、水产养殖总量大且分布较为分散,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手段滞后,监管难度较大导致局部地区尤其是水源地、近岸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目前仍有大小规模养殖场29座,给保护区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危害。此外,种植业面源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

  (二)基础设施建设后劲不足,系统性宏观治污体系尚未形成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提升,海口市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快速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处理收集系统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但是,基础设施建设本身缺少一个宏观、系统的导向,污水处理方面,污水收集盲区依然存在,污水混接、管道渗漏等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率较低,缺少整体完善的排水专业规划和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作为指导。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垃圾场扩容、新建以及改造等均面临土地、资金和厂群矛盾的问题,全市层面的科学规划和统筹管理仍不完善。此外,包括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环保基础设施的二次污染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全市环境服务差别较大,城乡环境差异显著。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卫生厕所普及率较低,生活垃圾多以就地焚烧为主,给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农村大气环境带来潜在隐患。

  (三)环境管理体系初现雏形,长效性统筹管理机制仍然缺失

  海口市尚未形成完善的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决策机制,全社会多层次的环保协作能力不足,环保部门在参与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上发挥作用不够充分。环境政策和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环境污染成本较低,执法成本较高,污染成本和治污责任仍不匹配。法律法规方面,尚未制定全市的水源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的法律保护依据尚不完善,各种规划的法律效力不足;政策方面,行政政策主导明显,经济政策辅助力度较弱,环境经济政策的出台力度不足,无法达到利用经济手段弥补行政管理的目的。包括生态补偿、超量减排奖励、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等市场补充手段仍处于尝试阶段,未起到良好的资金保障和促进作用。环评能力与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建设项目尚未完全纳入环境管理,“先建后批”,“久拖不验”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基于总量控制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相应污染源全程监控体系尚未形成。

  (四)环保能力提升速度较慢,与生态城市发展定位严重脱节

  海口市基本建成了完整的环境保护机构体系,环保能力在近几年的工作中也得到一定的发展提升,但不论是和环保标准化建设水平还是其他省会城市环保能力的横向对比均显示出海口市环保能力仍存在较大差距。环境监测能力较为薄弱,目前还无法独立完成对饮用水源地水质109项全指标进行监测;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目前只有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不全,对于PM2.5的监测能力还有待完善和提高。针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应急响应能力不足。人员配备无法满足环境监测和日常执法等方面的需求。环境监察能力尚显不足,对屡罚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缺乏有力的制裁手段,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建设还不完善,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仅达到60%,监察人员缺少,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车辆、监测仪器、办公设备等执法配备明显不足,造成环境现场执法和突发性污染事故查处的能力不强,极大影响了对违法案件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环境信息化程度较低,缺乏基本环保信息系统,信息化科技人员和硬件设备。针对区域环境保护重点问题的科技支撑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此外,机构设置不完善,区级环保系统能力不足,各区目前还没有设立环境监察、监测机构以及信息宣教部门,无法实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部门联管和上下联动,综合环保能力无法满足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建设的发展目标,限制了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

  三、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未来三年,是海口市建设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是加快发展、加速城市转型的关键阶段。

  从国家层面看,国家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将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环境保护在经济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2012年“两会”又将PM2.5防治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环境空气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工作迎来了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大机遇。

  从全省层面看,海南省确立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为全省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随着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经济社会实力将继续快速增强,财政收入显著增加,为加大环保投入力度、解决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此外,2012年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了“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强调了实现绿色崛起,最基本的依托是悉心呵护海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对于海口市而言,如何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崛起,发挥和放大环境与资源的最大综合效应,是今后三年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是助推环保发展的新动力。

  从全市层面看,《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目标,明确了环境保护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是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的重要内容。在海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进一步明确了保持一流生态的目标,并确定了海口市“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的重点。党代会提出的新要求,提供的新政策,必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条件改善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高质量生态环境与舒适人居环境的向往越来越强烈,低碳环保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环境保护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民生问题,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公众对环保的普遍关心和积极参与将成为环保工作的重要推动力。

  面对新的形势,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牢牢抓住机遇,以世界眼光谋划海口市今后三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国际标准提升环境质量水平,以本土优势彰显海口生态文明特色,为建设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和保障。

  四、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崛起为主线,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为核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立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有利于城市布局的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的要求,以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着眼点,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不断改善本市环境质量,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海口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计划实施坚持“三个结合”。即全市统筹与局部先行实施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

  工作推进坚持“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

  环境建设坚持“三个并举”。即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举,更加突出源头预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完善并举,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城区与农村地区并举,把农村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五、行动目标

  以绿色崛起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为环保工作核心,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优异的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建设,稳步实现“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

  ——环境综合决策体系逐步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初步建立环境保护和建设综合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以环境容量指导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为方向、以节能减排和总量控制为手段的综合决策支撑体系。形成三年行动计划评估、评价、评定体系。

  ——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更和谐。城市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满足人口发展需求。基础设施二次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缓解突出环境矛盾。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平方米,林地面积达到9.4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0%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更安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1580吨和4350吨以内(其中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7100吨,农业14480吨;氨氮工业和生活3220吨,农业1130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600吨和10000吨以内。东寨港国家自然保护区红树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南渡江流域水土流失和沿岸生态破坏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环境管理更科学。建立监测、监管、监察协调统一的环境监管联动平台,扩大相关机构人员编制,结合新环境标准的出台加快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水平,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市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全面实施在线监控,全市工业企业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人居生活更美好。继续推进市区重点河道综合整治,逐步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地表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加强工地扬尘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环境噪声的管理和声环境敏感区域的噪声治理,达到海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六、重点领域工程项目总述

  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共计实施七大领域任务,分别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农业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调整、以及环境监管和环保能力建设,拟安排48个工程项目(详见附表),总投资约为48.5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16亿元、市级财政资金19.58亿元、市级投资公司20.58亿元、区资金0.03亿元、企业资金6.23元。各领域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构成见表1

  七、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保证水源地供水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以城乡统筹为原则,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网建设,加大市区截污力度,提升主城区污水和污泥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水系沟通,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具体目标

  2015年底,全面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85%

  ●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到9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

  ●开展并巩固主要河道整治成果,实现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海洋应急能力。

  (三)主要任务

  1. 全面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

  实施南渡江龙塘和永庄水库饮用水源地整治。将龙塘和永庄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地征为国有。完成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内与供水设施及保护水源无关项目的清拆整治,关闭龙塘和永庄水源地原二级保护区内排污企业。全面禁止保护区内水产养殖、餐饮、旅游、化学品使用等一切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功能无关的活动。完成南渡江龙塘镇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加大南渡江上游采砂作业监管力度,降低水土流失对饮用水源造成的负面影响。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完成永庄水库水源保护应急工程和溢洪道下游排洪沟两项工程建设。开展城市供水管网互联一体化建设,提高龙塘和永庄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厂间的应急互备能力。

  2. 完善雨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提高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与水平。完成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增加脱氮除磷和消毒工艺。建设长流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0万立方米/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5万立方米/日)和新建江东污水处理厂(2.5万立方米/日)。

  提升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力度。完成长流污水处理厂二期、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二期和江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新建配套管网53.8公里。开展中心城区及府城区污水截流工程,新建上丹村泵站、个钱渡泵站、红城湖路沿线污水管网。

  大力推进污水厂污泥处理和臭气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到2015年底,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80%以上。对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产生臭气的环节进行除臭,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3. 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海口市河网水环境整治工程。为满足城市水环境修复、防洪安全和水景观舒适的要求,逐步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游畅”的目标,结合防洪和景观要求,重点实施秀英沟整治工程,河道治理长度4.55公里。开展河口溪、龙珠湾和金牛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金牛湖开展底泥清淤,完成金牛湖金垦路一侧排污截流工程,降低污水直排对湖库水质的负面影响;对金牛湖开展生态修复,全面提升湖区水质。制定东西湖、红城湖等市区湖泊的清淤方案,完成清淤工程。

  4. 推进近岸海域保护

  深化港湾船舶污染物“零排放”计划。海口港建设油污水处理器,对港口船舶压载水、洗舱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建设垃圾接收处理系统,对船舶垃圾统一处置。建立污染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近岸海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海上溢油和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建设,重点进行海口港溢油事故应急反应队伍和溢油应急装备库的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海口港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配备适合海区使用的溢油应急设备和3艘溢油回收船,具备应对1600吨溢油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年度计划

  水环境治理与保护领域共实施4项重点任务,共16个工程类项目,2013年启动全部16个项目,投资30.82亿元。年度推进计划如下:

  八、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

  (一)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控,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健康。以新车提标和旧车淘汰为突破口,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由点到面,深化扬尘污染控制。以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和重点行业的有机废气排放治理为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

  (二)具体目标

  ●实施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简易工况法定期检测,定期检测率控制在80%以上;

  ●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建立道路扬尘巡测系统,使扬尘控制基本实现长效、常态化管理;

  ●常规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PM2.5O3、酸雨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

  (三)主要任务

  1. 不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

  加快修订《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明确新车、在用车、车用燃料等环节污染防治、污染检测、监督管理、职能分工、法律责任等内容。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划定机动车限行范围并组织开展区域限行。建立健全包括年检、路检、复检、抽检等在内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维修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对机动车停放地、机动车大户单位的无标车和黄标车排放抽查,坚决杜绝无标车、黄标车违章上路。加快机动车简易工况检测技术的应用,加强机动车排气监测监管,建立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机动车定期检验机构实施在线监控和数据传输,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在80%以上。加快淘汰老旧车辆,2014年底前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要求的机动车。

  2. 深入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将扬尘污染控制纳入海口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制订《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基本实现扬尘污染控制的长效、常态化管理。重点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控制力度,施工过程须全面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加大力度打击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遗撒、抛洒等违规行为,确保渣土运输文明、安全、规范。在中心城区率先试点推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建立渣土、石粉等散体物料运输路面污染多元监控与集中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文明施工。加强城市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对于市政道路定期保洁,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20%以上,重点路段清扫率每天不少于1次。建立道路扬尘流动巡测系统,初步实现扬尘巡测与机械化清扫的联动机制,对市区重点路段进行覆盖检查。加强裸露地面监管,对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全部绿化或硬化,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强堆场监管,督促堆场管理部门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措施,组织查处违法堆场和违规装卸活动。

  3. 持续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同时配备油气回收设施。逐步实施全市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工程。

  (四)年度计划

  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领域共实施3项重点任务,2013年启动全部5个项目,投资2.90亿元。年度推进计划如下:

  九、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理相结合的综合处置系统;城乡统筹,区域组团,逐步形成“村收集、区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提升能力、集中处置、全程监管”的原则,继续完善城市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

  噪声污染防治方面,严格执行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以环保模范城市噪声考核指标为标准,继续保持优良的声环境质量;综合利用环保审批和环境执法两大手段,加强环境噪声的管理和声环境敏感区域的噪声治理工程。

  (二)具体目标

  ●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无害化处理率,主城区、建制镇及大型居民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100%70%50%

  ●构建城市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以及安全处置系统,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

  ●严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满足海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加强对声环境敏感点地区的执法力度,逐步减少居民投诉。

  (三)主要任务

  1. 全面构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提高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能力,并对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出水达标排放。着力加强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制度,积极推进老填埋区的生态修复工作。新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中转设施。新建350吨级的小型垃圾转运站,完成12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的升级改造。统筹城乡,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村收集、区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

  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从固废产生源头上进行大分类,促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饮业)、建筑垃圾进入不同的转运和处置系统;对生活垃圾再进行小分流,分离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减少垃圾焚烧厂的负荷和有毒污染物产生。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企业)、农贸市场等的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现网点的资源共享。

  2. 积极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推进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启动海口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产业园区建设的前期工作,逐步实现主城区旧区回收站点全覆盖,完善乡镇回收站点建设。

  3. 进一步完善城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系统

  按照“提升能力、集中处置、全程监管”的原则,完善城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建成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海口、澄迈、等7个市县的医疗废物,处理规模为8/天,并确保焚烧炉烟气达标排放,焚烧残余物安全处置。完善危废收运体系,实现专业化、规范化、集中化转运,建立危废收集转运的全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加强对危废产生单位的监管,始终确保危险废物100%集中安全处置。

  4. 加强噪声污染综合治理

  从噪声污染防治角度出发,进行城市建设的全面规划和区域划分,并对道路网络进行合理布局。加强交通噪声源头治理,持续巩固市区机动车禁鸣和中心城区全面“禁摩”的工作成果。积极推行建设降噪路面和道路绿化,在受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人口密集区设置隔声屏,实施重点道路如东环铁路的降噪工程。加强社会噪声监督监管,通过环保审批,引导餐饮、娱乐等生活噪声源合理布局,减少对居民区的影响。加强社会噪声监督监管,强化施工管理,减少建设施工噪声扰民;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大力实施安静工程,严格控制夜排档、建筑工地、车辆运输造成的夜间噪声,积极解决居民噪声投诉。

  (四)年度计划

  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领域共实施3项重点任务,共4个工程类项目和1个管理类项目,2013年启动全部5个项目,投资1.98亿元。年度推进计划如下:

  十、农业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贯彻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发展生态农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促进养殖业污染减排。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着力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具体目标

  ●加强农村地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60%,开展农田径流生态拦截体系示范建设,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

  ●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控制畜禽污染排放;.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全市文明生态村比例达70%以上。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三)主要任务

  1.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原则,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着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切实减少种植业面源污染排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严禁秸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农村地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60%。推进农田径流生态拦截体系示范建设,结合南渡江30万亩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改建1公里长以上的农田排水沟渠系统。

  2. 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严格贯彻执行海口市关于养殖小区规划和禁养区的划分,结合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推进现有养殖场达标治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养殖场尤其是中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的监督管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业全面退出,重点推进东寨港自然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全面推进全市畜禽养殖总量减排所涉及的4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提升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3. 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根据海口市总体发展规划,对规划保留的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环境保障。全面推进“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畜圈)工程。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按照自愿创建的原则,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及市级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文明生态村比例大于70%

  4. 推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

  2012年海口市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第一次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

  (四)年度计划

  农业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保护领域共实施4项重点任务,共5个工程类项目和2个管理类项目,2013年启动全部7个项目,投资1.94亿元。年度推进计划如下:

  十一、生态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核心,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基于生态学原理,通过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林地绿化建设,提升区域自然生态保护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从而构建区域绿色自然、健康宜居的生态环境,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二)具体目标

  ●保护和建设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南渡江流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修复受损生态区,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完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到2015年底,东寨港国家自然保护区红树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南渡江流域沿岸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防范。

  ●优化城乡生态格局,提升林地绿化生态效益,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2015年底,全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平方米,林地面积达到9.4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0%

  ●开展自然生态资源基础调查、加强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和规划管理,提升生态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初步建立全市立体化生态监测系统,构建全市生态系统跟踪评估体系。

  (三)主要任务

  1. 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和保护

  加强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东寨港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实施管护设施建设工程、科研与监测工程、宣教设施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社区可持续发展工程、定位监测站、地理信息系统与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建设工程等工程,建设成为国家示范性自然保护区、国际红树林保护与科普教育的典范。启动建设1000公顷的东寨港国家湿地公园,2014年完成前期调研和立项准备工作,2015年底完成国家湿地公园批复与挂牌,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国家湿地公园的环境保护目标。开展东寨港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养殖整治工作,在保护区内违法水产、畜禽养殖现状进行排查和梳理基础上,按照“重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依法取缔、关闭、搬迁保护区内违法养殖场。到2015年,基本完成保护区内三江农场、道学站—三江站范围内水产养殖及所有咸水鸭养殖的整治工作,并逐步对退还林地实施红树林补种等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南渡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风险防范。开展南渡江沿岸和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开展南渡江沿岸生态林建设和保护工作,制定南渡江流域生态林保护和建设规划,在南渡江沿岸林地植被现状情况调查基础上,在可行区域通过人工造林、补植补造等措施,进行南渡江沿岸植被生态修复,建设南渡江沿岸生态林,并以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南渡江两岸纵深50重要生态敏感区、重要动植物和历史文物保护区域、水库及人工湖设计洪水位线向外延伸100区域为重点区域,划分南渡江沿岸生态林分级保护区,制定禁止、限制或优化开发建设对策,并通过土地国有化、生态补偿等手段,形成南渡江生态林保护体系,从而确保南渡江流域生态系统健康和安全。

  2. 进一步加快林地和城市公共绿地建设

  继续加强林地建设和保护。实施绿色通道工程,打造城市生态廊道系统。本轮计划以海榆中线公路、东线高速公路、海榆东线公路和海文高速公路生态防护林带和南海大道、滨海大道、海盛-海秀路的生态绿化带为重点,按照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国道两侧各20以、省道两侧各15、县道两侧各10以及乡道、河渠、堤防两侧各5的要求,每年实施完成83.3公顷,建设全市绿色廊道系统。实施羊山地区生态公益林提质改造工程,提升林地生态系统功能,本轮行动计划期间,对原有公益林中的60公顷宜林地进行人工造林,对原有生态公益林中郁闭度低于0.5的公益林实施补植、补造,不断完善和提升海口生态林地系统功能。

  加快推进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提升城区绿化水平。加强公园及公共绿地建设。全面推行城市5001000米服务半径街边绿地建设,优化城区公园绿地布局,增加绿地总量。近期重点新建滨江西带状公园,启动凤翔公园、五源河园艺博览园等公园建设,开展主城区各道路、绿地景观及设施改造。优化城市公共绿地配置,提升绿化水平。重点配置城市交通道路两侧绿化带和城市公园园林绿化区,发展立体绿化,实现林--草合理配置,加强水系-景观-绿地的空间格局协调与有机联系,综合发挥绿地、水系等生态要素的功能和作用。

  3.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监测管理能力建设。结合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和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完善对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科研、监测和综合管理水平。结合环保能力建设,加强全市生态和生物监测能力建设,争取2015年初步建立海口市立体化生态监测系统。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综合管理水平。开展生态系统的跟踪评估体系研究工作。近期启动海口市生态系统跟踪评估系统建设研究,以生态学原理,通过借鉴学习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从城市生态系统健康和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不同生态系统要素,构建海口市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和跟踪评估体系,并以“一年一小评、三年一大评”的要求推进实施,从而及时了解生态系统状况与变化趋势,为决策部门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

  (四)年度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共实施3项重点任务,共6个工程类项目和2个管理类项目,2013年启动全部8个项目,投资5.43亿元。年度推进计划如下:

  十二、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调整

  (一)实施原则

  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积极探索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涉危企业监管为重点,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落实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以规范和完善环境管理为核心,推进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区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目标

  ●加快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煤矸石砖厂存储和整改管理,全面取缔个体小型砖瓦窑和实心粘土砖厂;

  ●加强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云龙产业园、狮子岭工业园和美安科技新城三个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加大污染源监督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制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三)主要任务

  1.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提升产业能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结合海南省产业政策,加快优化调整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全面淘汰全市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落后产能。整改关闭3家排放不达标的煤矸石企业,对其余煤矸石砖厂实施整改。

  2. 完善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循环经济试点

  按照工业区环境规范化管理要求,以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为重点,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完成云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狮子岭工业园区外环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推进美安科技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生态保护,按计划开展美安科技新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改造原有燃煤、燃油锅炉,改用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

  3. 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充分发挥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的作用,严惩偷排、停运等违法行为,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的重要因素,制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并积极推进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到2015年末,全市工业园区的企业全面实行清洁生产,23家重点企业全面落实中高费方案。此外,积极推动企业开展ISO14001审核认证。

  (四)年度计划

  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结构调整领域共实施2项重点任务,共5个工程类项目和1个管理类项目,2013年启动全部6个项目,投资3.67亿元。年度推进计划如下:

  十三、环境监管和环保能力建设

  (一)实施原则

  紧紧围绕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着重加强重要领域、重点区域的环保能力建设,根据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强化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宣教等领域任务集成,优化配置环境管理资源,确保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落实,逐步建立全市一体化的环境监管体系。

  (二)具体目标

  ●以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基本构建涵盖水、气、声等重点领域的在线监控预警体系和实时发布系统;建立市区联动的环境应急管理决策和指挥网络,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环境监察管理水平,力争2015年应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的重点污染源达到100%;

  ●构建科学的数字环保体系和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体系。形成与新时期海口市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保能力体系。

  (三)主要任务

  1.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建立敏感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在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和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地表水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逐步建成由常规监测网络和自动监测网络组成的环境质量预警监测体系。具体包括:在工业园区、生态敏感点设置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假日海滩海滨浴场、永庄饮用水源地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8条城区主干道噪声自动监测监测点。完成海口市环境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市细颗粒物(PM2.5)、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数据的实时发布,具体包括在美兰机场、石山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假日海滩、市行政中心等13个地点建设环境质量综合显示屏。力争到2015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自动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质量实时发布系统。

  扩大环境质量监测范围和能力。2013年底,完成地表水全分析能力建设,实验室具备饮用水109项全指标的分析能力。进一步完善PM2.5COO3的监测能力,2013年底,目前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全面开展COO3、和PM2.5自动监测工作;2014年全面展开10项空气质量指标监测,完成空气质量监测网路的优化。2015年底建设生态环境遥感遥测系统,并于地面生态环境微观监测相结合,初步建立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立体化生态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固体废弃物和土壤监测能力,探索建立核安全监测系统和移动式辐射环境监测系统。

  全面推进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完善监测硬件能力建设。完成450平方米的实验室装修和改造工作,建成规范化、现代化环境监测实验室。配置地表水、空气、废水、烟气、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评估设备及校准装置;购置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仪、有毒有害污染物、重金属监测、生物监测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前处理设备;适当配备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具备和完善辐射监测能力;加强现场采样设备和样品储存运输设备的配置。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包括生物生态、仪器分析、现场监测、质量管理和综合分析等高素质环境监测人才,加强对现有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的业务素质,逐步增强环境监测科研能力。

  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从实战需求出发,完善市、区、企业三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和应急监测上下联动响应机制。建成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保局、卫生(疾控)部门、水务局和公安局组成的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筹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为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补充和完善水污染应急监测预案,逐步建立按照污染事故类型制定的应急监测预案体系。建立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建成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环境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配备流动监测车、船和便携式监测分析仪器。加强监测人员应急监测培训,每年实施必要的应急监测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监测的综合能力。

  强化环境信访能力建设。推进12369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系统建设,加强信访机构队伍建设,提升环境信访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将信访工作与环保整体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环保系统内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全面提升环境信访能力。

  2. 健全环境执法监察体系

  提升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能力。推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015年应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的重点污染源达到100%,并确保重点污染源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与监控中心稳定联网。积极推进现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的更新改造,做好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的在线监测和数据传输。强化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核查能力建设。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健全第三方运营机制,尽快制定第三方运营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使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能真正发挥作用。

  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健全机构,增设区级环境监察部门,全部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配备现场取证设备、执法交通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和移动通讯、现场采样分析等设备。积极推动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2015年底,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二级标准水平以上,区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以上,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3. 推进环境信息与宣教能力建设

  建设统一集成的环境信息交换平台。开发建立统一集成的环境监测信息管理与发布平台,整合各类环境监测应用软件系统,实现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的监测信息网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建立整合包括污染源普查分析系统、环境地理信息系统、自动在线监测系统、12369信访投诉系统等八个部分在内的“数字环保”体系,以信息的采集、分类、统计、维护和发布为主线,整合业务流程,实现环境信息系统从单项业务独立运行向协同互动型与集成化转变,纵向实现市、区环保部门数据共享,横向实现各领域数据交换。

  建设一站式环境管理信息中心。促进信息技术与环保业务的紧密融合,使环境信息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共享和利用,实现环境政务业务信息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化、环境管理现代化和环境信息服务规范化。重点建设环境电子政务平台和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逐步实现电子公文管理、环境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加强环保公众网络建设,提供“一站式”环境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环境业务网上办理,实现面向全社会的环境业务网上办理体系。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完成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完成包括数据库和业务应用系统在内的软件系统的升级,全面推进信息标准化建设。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推进环境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配置办公、交通、采编、教育、资料及音像等设备。全市环境宣教机构硬件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逐步建立上下协调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平台。

  (四)年度计划

  环境监管和环保能力建设领域共实施3项重点任务,投资1.84亿元。年度推进计划如下:

  十四、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1. 环境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

  通过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海口市将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及绿化系统建设。至201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以上;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稳定达到100%,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经处理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0%,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

  2.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三年内,海口市将实施长流污水处理厂(二期)、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二期)、江东污水处理厂以及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并不断完善配套管网工程,还将结合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推进现有养殖场达标治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作,除此之外,还将开展传统产业(制糖、橡胶和淀粉等)生态化改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业企业等工程,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同时,通过推行企业“油改气”和“煤改气”工程、开展煤矸石砖厂的整改、强化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开展以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为重点的城市氮氧化物防治体系,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等措施,可大大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从而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3. 环境管理能力实现大幅度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有力提高海口市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环境宣教、科技支撑总体水平,实现环境管理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确化。进一步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境安全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污染事故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水平,总体环境监管能力适应新时期海口市环境保护任务的需求。

  4. 城市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通过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将一定程度上改善海口市环境质量。饮用水源水质得到保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区水质有效改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常规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PM2.5O3、酸雨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稳定达到60分贝以下,交通噪声平均值降低到70分贝以下。此外,城区绿地建设与全市森林护育、湿地等生态功能区保护、河道修复与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将使海口市主要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加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更健康、城市生态系统更安全。

  (二)经济效益

  1. 城市经济得到促进

  海口的环境对推动经济的发展是得天独厚的。海口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商贸、会展业的发展,直接受益于海口的一流生态环境,其它行业也间接从海口优越的环境中受益。可以说,海口市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同城市环境息息相关。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量投资将对环保相关行业产生直接需求,同时带动对房地产业、商贸流通等其他相关产业的间接需求,持续拉动内需,扩大产业规模,促进就业,增加城市财政税收,促进城市经济增长,实现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互动与双赢。

  2. 发展方式得以转变

  在计划实施阶段,海口市将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高效产业,使高科技、高效益、低污染、低环境风险的规模企业在GDP中的份额迅速提升,有效降低单位GDP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快产业集群的配套发展,增加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为着力点,引导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理念,积极培育生态企业;大力发展和扶持环保产业,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为海口经济发展住入新鲜血液。同时,从环保、能耗、安全等方面限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使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更加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实现海口绿色产业的发展目标。

  3. 投资环境有效改善

  通过各项工程项目实施,能够进一步促进海口市营造环境优美的发展空间,为城市提供更好的发展和投资环境,为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基础平台。城市面貌的改善,不仅可提升城市的地位与形象,增强海口在国内、国际上的竞争能力,还可以以环境这个“点”带动旅游业、房地产、金融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极具动力的“线”,由此可以带动整个城市发展的“面”。“十一五”期间,海口市共投入51.17亿元各项环境保护资金,带来了城市生态文明的提高、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投资项目和外资,带来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优美的生态环境必将成为海口市最大、最有效的“招商广告”。

  (三)社会效益

  1. 对转型发展理念起到示范作用

  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对经济增长的约束逐步加大,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瓶颈性约束。未来的三年,海口市将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使产业发展与资源相匹配,与环境相协调;通过狠抓节能减排,将使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在海口初具规模,使得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实现节约、清洁、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将加强对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以及消费模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

  2. 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作为指导思想,以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计划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上来,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城市发展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全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从而促进海口城市生态文明体系的完善。

  3. 对市民环境意识起到激发作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推进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实践活动,将大大激发全市人民的环境意识与参与意识,使市民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环保理念逐步深入人心。面貌一新的城市环境在为市民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的同时,将使广大市民对海口的向心力和自豪感大大增强。

  十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综合决策机制

  通过建立环境保护和建设综合协调机构,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综合管理、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各领域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战略的衔接,完善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环境质量管理和环境安全的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建立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政府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汇报、讨论、通报项目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其中,一季度会议明确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项目并签订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对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四季度会议归纳总结计划本年推进情况并进行年度评估。三年计划实施期满后进行一次总体评估,评估结果向市委、市政府、各区政府、相关单位通报,并将评估和考核结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将本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市重点考核目标,认真执行《海口市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在年终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目标中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二)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制定《海口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海口市水土保护法实施细则》、《海口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海口市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为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法制保障。强化环保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挂牌督办重点违法案件,对污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落实限期治理制度。严格审批新建项目,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适时发布主要污染物超标严重的重点环境监控企业名单。列入市重点环境监控范围的企业,以及垃圾焚烧场和垃圾填埋场等设施,都要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加强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运行和污染物削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已建成的污水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季报制度。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设施的项目公开通报、限期整改。严肃追究环境监管失职责任,建立环保后督察制度,完善环保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落实环境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规划先行。2013年底,在全国率先编制《海口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突出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特色,拓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空间,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建立多元投资渠道,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市、区各级政府应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投入,重点投向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等项目,各区都要安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引导资金和专项资金。不断深化“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规模。保证环保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将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等的人员、办公经费、监督执法经费、仪器设备购置运行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申请在国家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省环保专项资金方面对海口市适当给予倾斜,在技术能力成熟的前提下,将资金优先调剂给海口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垃圾发电价格政策和脱硫电价、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方式。积极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结合主体功能分区,研究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主体通过招投标或BOTTOTBLT等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环保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实施。

  (四)强化环保科技支撑,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科研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科研基础装备水平,改善科研条件,实施科研工作奖励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对科研骨干实行倾斜政策,对承担高层次、大项目者,提供必要的研究时间,并根据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鼓励科研人员潜心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把科研工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挂购,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从重点项目建设、科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切实做好科研项目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选拔、培养工作,有计划地聘请学术专家,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讲座,帮助提高科研水平,同时充分发挥科研实力较强人员的带头作用,组建相应研究团队,推动海口市整体科研工作水平的提高。鼓励和支持工程师以上人员积极争取各种科研项目,通过建立良好的机制去争取项目、多出成果。创造条件申报高层次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以及其它重大项目。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环保技术合作,积极参与环境技术研讨会和课程培训,拓宽课题合作领域,逐步提高科研水平。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对环保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针对海口市的环境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求,重点开展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环境经济政策、河流和海域生态修复、风险防范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积极开展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研发与咨询、环境工程服务、环境风险管理为重点的环境科技咨询服务,带动环境保护科技服务业发展。

  (五)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人才队伍是海口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推进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和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今后三年的设想,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人员编制非常有必要。增设区环境监察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区环境宣教信息中心,确保监测、监察和信息宣教的人员编制数量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改革人才引进管理机制,积极引进有经验、有高度的专业人才,建立向重点、关键岗位及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保证关键技术人才留得住、留得久,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挂职锻炼派遣、院校深造、海外进修、学术交流等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环保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环保人才队伍。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社会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传播平台,围绕各项环保中心工作开展宣传,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宣传,制作专题宣传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加强自有宣传平台建设。在户外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开辟环境保护宣传重要阵地。搭建多维的社会活动平台。以环保重大工程、“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和纪念日为载体,采取环保牵头、多部门联动、社会多元投入、广泛参与的形式,举办社会宣传活动,打造具有海口环保特色的环境宣教品牌活动。加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与教育宣传功能,挖掘本地环保教育宣传资源,形成特色。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在企业、学校和社区等单位建立环保网络,引导环保志愿者组织,帮助环保志愿者组织开展环保实践,真正搭建起公众参与环保协调、管理、民意反馈、宣传的平台,探索志愿者的组织、管理、活动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和落实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减排进展情况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公告等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机制。力争2015年,我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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