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指导性目标的通知
2010-07-28 00:00:00 来源: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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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2010〕125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各区、各单位和广大政务信息工作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信息调研,及时搜集、报送了大量信息,为市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不重视信息工作,没有配备信息员,极少、甚至不报送信息的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201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指导性目标》下达给你们,请指定分管领导,配齐配强政务信息员(有关人员名单请报送市政府研究室政务信息处,联系人:吴珍、毛小欣,联系电话:66750884);并联系实际,制定和落实各项措施,力争做到上报信息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完成今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省政府领导和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海口市201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指导性目标

    2010年度各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的目标分别以近几年信息采用得分情况及本单位工作职责为依据制定。标准如下:一、《上报国办信息》每条计10分;二、《上报省办信息》、《海南信息》和《政府要情》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计5分、10分,获省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加计5分、10分;三、《海口政务信息》不定期出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获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5分。凡年终总得分达到目标的为政务信息工作合格单位,未达到的为不合格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从合格单位中按总分名次选定。凡对市政府研究室约稿信息不报或者迟报的,每件次在已获得总分中扣减15分,并取消其年终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2010年度各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工作指导性目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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