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海口市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人的通知
2007-09-27 00:00:00 来源: 海口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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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海口市安全

生产工作行政责任人的通知

海府〔200762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国发〔20042号),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第302号令及《海口市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海府〔200241号),现明确各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人。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切实负起责任,以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附:《海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人》

 

二○○七年八月八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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