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007-08-27 00:00:00 来源: 海口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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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海府办〔2007152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医保管委会),其成员名单如下:

  任:韩美(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符俏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传柱(市卫生局局长)

潘泽和(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冼心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献坤(秀英区区长)

宁虹雯(龙华区区长)

韩云秋(琼山区区长)

隋夕岭(市纪委监察局局长)

盖文启(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建东(市教育局局长)

王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宁(市民政局局长)

张美文(市财政局局长)

甘运明(市农业局局长)

张韵声(市法制局局长)

廖红卫(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吴连义(海口地税局局长)

易运升(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水活(市残联理事长)

柯秀民(市社会保障局局长)

戴亮(海口地税局社保费征稽局局长)

市医保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居民医保办,设在市卫生局),由吕传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市医保管委会日常工作。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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