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档案局宣传贯彻《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07-03 00:00:00 来源: 海口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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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专门档案馆:
  为了广泛、深入、有效地实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 8 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市档案局拟定了宣传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宣传贯彻《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实施方案

市档案局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发布施行,是我国档案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档案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档案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成果。《规定》的发布施行,必将有力促进机关档案基础工作,推进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服务。为了更加广泛、深入、有效地实施《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认真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定》以“国家档案局令”的形式发布,充分体现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确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区档案局和各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认识其发布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意义,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将之作为推进新时期机关档案工作的重要举措来贯彻实施。今年是《档案法》颁布的第 20 周年,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将之作为本部门、本机关依法治档的重要内容。

  (二)2006年度的文件材料归档必须依据《规定》的要求,正确界定归档范围和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三)编制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各机关要依据《规定》,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系统归纳的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各机关在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时,应突出立档单位的主体地位,涵盖本单位主要职能工作的所有范围,特别是要将各类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业务档案纳入归档范围,避免重要文件的散失。在编制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时,要突出本单位的职能特色,准确划分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

  (四)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机关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须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经审批施行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如有调整,须再履行审批程序。海口市各机关须在 2008 年6 月30 日前完成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任务,并报送市档案局审批。各区档案局负责本区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审批工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宣传阶段( 2007 年2 月至5 月)

  1、转发国家档案局第 8 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召开各区档案局、各专门档案馆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专题业务研讨会。

  3、举办全市机关《规定》专题培训班。

  4、各区档案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宣传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并于 5 月29 日前报市档案局。

  (二)实施阶段( 2007 年6 月至2008 年6 月)

  1、依据《规定》做好海口市2006 年度文书材料归档工作。

  2、成立 “海口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委员会”,负责市级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

  3、确定1 至2 个单位作为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试点单位,并将其编制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全市机关参考的范例。

  4、2008 年6 月30 日前,全市机关完成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任务。

  5、市档案局根据《海口市机关档案工作考核规定》,于 2007年底组织全市档案工作检查。

  (三)总结阶段( 2008 年7 月至12 月)

  1、对各区档案局、市级各机关贯彻施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

  2、总结我市贯彻实施《规定》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和省档案局。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保障《规定》顺利、有效的贯彻实施。成立“海口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委员会 ”,张小敏局长任主任,文秋华副局长任副主任,钟兴、吴育明、王涛、司银月为委员。海口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司银月任办公室主任,王位益任副主任,欧云飞、陈秋霞、林书利为成员。

  (二)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密切与省、区档案局及市级各机关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三)加强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在《规定》开始实施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关,保证机关文书档案的质量。一是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二是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送的归档文件目录,符合要求者,发给《审核意见书》,否则,返回整改,直至合格。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府办〔 2007〕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 [2006]22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6]5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人口发 [2007]20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导,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美(副市长)

  副组长:符俏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运乾(市人口和计生局局长)

  成 员:冼心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少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 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戴明光(市发改局副调研员)

  王小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何瑞星(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王和娇(市民政局副局长)

  温 文(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 彪(市人劳保局副局长)

  朱崇伦(市建设局党委书记)

  胡绍银(市房产局副调研员)

  王永辉(市交通局副局长)

  卢 萍(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新春(市人口和计生局副局长)

  杨 靖(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韩 平(市广电局副局长)

  杨全立(海口晚报社副社长)

  欧阳飞(海口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露娜(海口工商局副局长)

  吴银华(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业天(秀英区委常委、副区长)

  辜绳福(龙华区副区长)

  李兰芝(琼山区副区长)

  符之冠(市美兰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生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新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陈 春(市人口和计生局)

  邢诒冠(市人口和计生局)

  郑时仁(市人口和计生局)

  梁 新(市人口和计生局)

  张辉强(市人口和计生局)

  李品刚(市计划生育协会)

  林明炳(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吴挺俊(市秀英区人口和计生局)

  杨 仁(市龙华区人口和计生局)

  黄亚留(市琼山区人口和计生局)

  林爱民(市美兰区人口和计生局)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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