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概况
1.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命令,完成好市领导赋予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制定本市环境卫生总体发展规划,把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和发展方向。
(三)负责拟定本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四)负责抓好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环卫机械设备的采购与更换。
(五)负责对各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好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做好环境卫生考核和评估工作,确保市区环境卫生干净,路面整洁。
(六)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的中转和终端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好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处理场。
(七)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进行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城市执法部门做好城市道路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八)负责对环卫服务作业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发放行业许可证。
(九)负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爱卫生、人人讲卫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2.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构成: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宣教处、规划处、业务处
直属机构:海口市垃圾处理场、海口市渣土管理所、海口市白水塘生活垃圾转运站、海口市江东生活垃圾转运站、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所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海口市环卫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5934.5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入差额;上年结转和结余。
1、财政拨款收入16579.0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1.59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9353.8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海口市环卫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593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82万元;项目支出:16948.36万元;结余分配:1.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549.71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海口市环卫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83万元,项目支出 16948.3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434.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99.2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28.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16948.3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海口市环卫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47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7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附表: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收入决算表
5.支出决算表
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