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一、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概况
1.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海洋和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本市海洋和渔业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3)参与本市海域勘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海域 (包括海岸带、无居民海岛)使用,按规定颁发海域使用许可证、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监督管理市辖海域海洋调查与涉外海洋科学调查考察工作;监督管理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人工构造物设置。
(4)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管理。组织实施海洋捕捞强度控制方案、渔业许可制度、伏季休渔制度和指导渔业资源监测工作;负责本市水产养殖种苗的管理;负责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内陆水域、浅海滩涂渔业开发利用工作。
(5)负责市辖海域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管理全市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参与选划和调整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6)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信息综合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发布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业海上搜救工作。
(7)根据国家规定对本市行使海洋监察、渔业船舶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职能,管理市海监和渔业执法队伍。
(8)负责海洋和渔业基础数据和信息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有关海洋和渔业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
(10)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1)指导各区海洋和渔业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单位)构成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和政策法规处、发展和质量监管处、海洋管理处、渔业生产处、渔政渔监处。
下属事业单位3个: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副处),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正科),海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正科)。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2)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673.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02.2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部门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不足。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171.18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2790.8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部门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68万元,项目支出2346.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917.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海洋和渔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61.7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2346.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部门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79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7.02万元,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主要用于海洋管理和执法监察等相关工作参与洽谈、技术合作、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4万元。2013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渔业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海洋建设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4.23万元。主要用于承担与海洋渔业业务相关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附表:1.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