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交通运输、港航和农村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本市有关交通运输、港航、农村公路工作的法规、规章及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交通港航专项规划、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并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枢纽建设、管理工作。
(三)参与涉及交通运输、港航、农村公路相关的经济政策、调控措施的制定和体制改革工作,制定相关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协调推进交通枢纽、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公交出租车辆停车场、公交客运候车站点、站亭的规划建设;负责公交、出租车客运停车场(站)、长途客运停车场(站)、物流货运停车场(站)等专业停车场的管理和审批。
(四)负责港口、航道、岸线、陆域、水域的管理;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监督港口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环境保护和港口设施安保等工作。
(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客运、轨道交通和危险品运输的管理;指导监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
(六)承担农村公路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农村公路乡、村道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和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检查全市交通运输和港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和港航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交通运输和港航单位经营秩序、服务质量。
(九)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指导监督交通运政执法、公路路政执法和水路运输执法工作。
(十)负责港口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涉及交通运输和港航行业的专项资金使用。
(十一)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化建设、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等行业运行情况,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国防交通工作;承担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三)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单位)构成
我局及下属6个预算单位,主要包括: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本级(含海口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海口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和海口市交通港航信息中心。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2)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5511.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641.1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88.01万元,为部门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不足。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9682.63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3.3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6866.2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5551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8.08万元,医疗卫生79.27万元万元,交通运输42661.7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教育2019.50万元,农林水事务964.8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4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56万元,结余分配156.9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383.07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0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6.04万元,项目支出31605.7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3896.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44.2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22.5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77.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基本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3239.2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和六个下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1605.7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项目活动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3.7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聘用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2019.5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生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461.03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政府重点项目县道沙土路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28799.02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交通运输行业财政补贴、冷线公交补贴、社会公益性补贴、第二办公区交通费、公交有轨电车、公交场站建设及其他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支出。
其他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运输管理行业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6.53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9.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42万元。2013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0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执行道路运输运政执法(包括汽车维修、机动车驾培、城市公交、出租车营运、乡镇公交班线),公路路政执法(包括农村公路治超),水路运输执法(包括港口、码头、乡镇渡口)等工作,检查道路、水路、港口渡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有公交候车亭、公交场站、公交有轨电车建设,港口、码头、渡口设施建设,省市政府重点项目县道砂土路改造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以及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建设项目等。
3.公务接待费27.1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管理业务发生的接待费;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等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交通运输管理业务相关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附表:1.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