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对象 |
公开 |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共服务 |
1.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应急处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区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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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区政府 | |||||||||
3.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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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区政府 |
行政处罚决定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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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之日起20 个 |
■其他 | |||||||||
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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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区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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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食品安全法》《中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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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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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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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日常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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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