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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12-03 10:27   来源:本站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对象

公开

户籍管理

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

区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

■入户现场宣传

收养入籍等登记

收养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

区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等

■入户现场宣传

注销登记

1.死亡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区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

2.服现役注销

■入户现场宣传

迁移登记

迁出、迁入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

区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

■入户现场宣传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1.姓名变更、更正:(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区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等

2.性别变更、更正

■入户现场宣传

3.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1.暂住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区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

2.居住证申领

■入户现场宣传

3.居住证换、补领

4.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管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入户现场宣传

居民身份证办理

居民身份证申领:(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区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入户现场宣传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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