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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4-9/2023-08919 分类: 会议纪要;意见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26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海口市第十六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14号协办意见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海口市第十六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14号协办意见

无编号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李金兰代表提出《关于解决海口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海口基督教协会办公用房的建议》(214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如下: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政府宗教部门的工作抓手。2016年4月22日,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讲话中强调,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为确保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可考虑将丘海大道延长线与绕城高速公路东北侧佛教海口仁心寺旁政府预留土地规划给各宗教团体建设使用,优先解决基督教、佛教、道教等各宗教团体办公难题,每个团体办公场所建设用地规模约5亩,并尽快落实各宗教团体用地的具体范围。

  海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5月26日

(联系人:王浩魁,联系电话:6872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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