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海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海府〔2020〕14号)、《海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海府办〔2025〕15 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切实落实以下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跟踪实施效果,确保实施质量和进度,出现重大问题或困难及时按程序报告。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
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决策目标实现,确需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承办单位应按程序报批。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序号 |
类别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时间计划 |
|
1 |
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
市发改委 |
2026年6月 |
|
2 |
海口市2026年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 |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2026年9月 | |
|
3 |
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 |
海口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五五”规划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年5月 |
|
4 |
海口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年5月 | |
|
5 |
海口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市水务局 |
2026年8月 | |
|
6 |
海口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6年12月 | |
|
7 |
海口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年5月 | |
|
8 |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海口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修订)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6年4月 |
|
9 |
制定有关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海口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6年12月 |
|
10 |
制定涉及扶持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 |
海口市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 |
市商务局 |
2026年4月 |
|
11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6年8月 |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