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以及全省的统一部署,定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19分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保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防空警报试鸣具体时间及信号规定如下:
10 时 00 分,鸣放预先警报信号: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3 遍为一个周期,持续 3 分钟;
10 时 08 分,鸣放空袭警报信号: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 3 分钟;
10 时 16 分,鸣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持续 3 分钟。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10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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