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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4-9/2023-09124 分类: 会议纪要;通报   
发布机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名  称: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  号: 海府办函〔2021〕191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海府办函〔2021〕191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 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和《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 2021 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10 月 9 日,按照《考核指标》确定的检查标准,我办组织人员对全市正常运行的 39 个政府网站、100 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责任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检查情况。发现 14 个责任栏目存在更新问题,问题突出的单位有2 个;发现 5 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存在 11 个更新问题,问题突出的单位有 2 个。发现未按照 2021 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台账要求进行栏目设置和更新的单位 5 个。

  (二)38 个政府网站(除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外)检查情况。共发现问题166 个,问题突出的政府网站7 个,检查合格率为81.6%。

  (三)100 个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发现 3 个政务新媒体存在突出问题,检查合格率为 97%。

  (四)办理网站纠错留言情况。2021 年 7 月 6 日—10 月 9 日, 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 11条,网站主管单位均能及时对留言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留言办结率为 100%。

  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部分市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更新问题主要集中在共同维护的责任栏目,包括上级解读、图解政策、回应关切、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规划等栏目,部分共同维护栏目仅有少部分单位更新,有些栏目甚至没有单位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问题主要集中在个别单位,主要问题为多个栏目未及时更新。

  (二)个别政府网站保障不到位。“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多个动态要闻类栏目未及时更新,未做好解读关联以及征集调查结果与活动关联;“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模块展示的办事事项所链页面均为问题页面,政协提案栏目和人大建议栏目里的部分公文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海口市农业农村 局”网站党政机关备案信息里的主办单位名称不规范,征集调查活动页面未提供在线提交渠道;“海口市水务局”“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多个栏目更新不及时;“海口市乡村振兴局”网站机构设置栏目空白。

  (三)部分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未发布政策文件,存在错误链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多个栏目页面展示存在问题;“海口市龙华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未在本部门政府网站设置本部门政务微信端口,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四)个别单位日常管理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琼山区、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网站在我办下发日常检测问题工单后,未对照发现的问题一一落实整改,也未能举一反三抓好站内关联等问题的自查,导致此次季度检查仍存在相同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力度,强化日常检测,杜绝同一问题反复出现。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维护更新工作,信息变动要及时在系统内更新。要加强内容保障,优化掌上服务,提高政务新媒体政民互动能力,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对照今年的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出台政策时同步制作政策解读稿,并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页面的相互关联。政策解读专栏以发布本单位原创解读内容为主,不得随意转载其他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解读内容。

  (四)加强互动栏目建设。各区、各部门要加强互动回应,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办理网民留言。重大决策出台前需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进行意见征集,并在活动结束后 1 个月内反馈意见征集结果。

  对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区、各部门要立行整改,做好检查复核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于10 月22 日前通过党政网报市政府办公室,我办将组织人员复核,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单位将在下一次检查中予以通报。

  附件:1.抽查发现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和信息公开目录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名单

  2.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3.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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