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4-32℃ 天气现象:多云 风向风速:东南风3-4级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海口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 >> 决定
索 引 号: 00817804-9/2023-09724 分类: 会议纪要;决定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名  称: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决定
文  号: 海府〔2016〕123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决定

海府〔2016〕1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将《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海府〔2009〕98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8 月10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决定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