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
根据贵办《关于检查市政府督查议案室机构调整落实情况的通知》(海编办〔2018〕36号)要求,现将市政府督查议案室机构调整落实情况函报如下:
市编委印发《关于市政府督查议案室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海编〔2017〕46号)后,我办根据新增专项督查处的人员编制情况和职能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选调了一名综合素质高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任处长,其他工作人员从已有人员中调剂。2018年1月,专项督查处人员基本调配到位,挂牌认真开展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畅,不存在职责越位、缺位、错位、漏位和交叉等方面的问题。对于空缺的人员编制,已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通过选调方式配齐。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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