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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4-9/2023-09994 分类: 函;函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海南省七届一次会议第00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海府复字〔2018〕5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海南省七届一次会议第00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海府复字〔2018〕5号

高淑红委员:

  您《关于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稳定性的建议》0048号)(第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关于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一)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每年我市都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聚居地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调整,尽可能保证有学位接收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同时,在各类学校评优选先活动中,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的格局。据统计,2017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总数为268764人(含公、民办学校),其中跨省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42007人,占16%,省内跨地市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66769 人,占25%,再加上本市农村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8429 人,占7%,合计48%,我市城区学校提供了近一半学位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读需求。

  (二)切实减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费用负担。从2007年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农村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2009年起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增加了免作业本费),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市户籍居民子女一样享受该项政策。此外,我市安排公用经费,对在年收费3000元以下(含)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就读的学生,“免杂费”实行,进一步减轻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三)关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材料问题。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2017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中关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为6项: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4.父、母在本市 2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5.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6.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二、关于积分落户政策

  2016年9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6〕235号)下发后,我市正式启动对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实行积分落户政策,解决长期在我省务工、经商的非海南省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但从执行的效果看,该政策设定的条件还是相对趋紧。2017年12月,省公安厅拟调整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我市建议放宽积分落户条件,缩短缴纳社保年限,即缴纳社保基础分值由5年10分改为3年10分。

  三、关于住房保障政策

  (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根据市政府2011年7月颁布的《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具有我市城镇户口,但缴交基本社会保险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签订劳动合同满3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居住满8年也可申请。租赁住房保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提供实物配租(即由政府较低租金提供租赁住房)二是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目前我市住建部门已启动对《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担力、普通住房市场租金变化等情况,对保障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努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

  (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模式问题。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仍以家庭申请为主,原因:一是我市用工单位多,外来务工人员多且流动性大;二是我市现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少,符合 保障条件待配租的家庭较多,房源极为紧缺。因此,直接将房源分配到各用工单位,不易于配租管理,对其他保障对象可能不公平。从提高申报效率,更好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原则出发,建议用工单位先对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情况进行梳理,组织符合条件者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集中申请,经核准后,可给予实物配租或发放补贴。

  综上所述,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入户、住房等政策的落实,关系到社会公平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我市对此十分重视,今后将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机制,力求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平等、优质的保障,让外来务工人员减少后顾之忧,安心在海口工作。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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