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方案》序号 10“落实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在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强化陆海统筹,加强向陆一侧和向海一侧的用地、用海功能划分,做好已经填海成陆土地的规划衔接”的整改任务要求,我市于 2019 年 6 月启动《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编制工作,该规划明确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要求,并强化了陆海统筹机制,加强填海成陆土地的规划管控。规划成果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通过专家评审,报批稿于2023 年 3 月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经多轮修改完善后,国务院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正 式批复 《海口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目前,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于 2024年 12 月 18 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销号评估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7 日。
附件: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陆海统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问题整改措施(序号 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12 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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