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2023〕13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海府〔2023〕7 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职责
组 长:邓立松(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 翔(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文海(市统计局局长)
郭 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兰明昊(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陈础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阙文勇(市委编办副主任)
徐瑞光(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 柳(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清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劲松(市科工信局副局长)
陈海平(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谢式金(市统计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分工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日常组织和协调,做好领导小组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陈文海同志兼任。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5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