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海府规〔2021〕4号
成文日期:2021-07-02
发布日期:2021-07-02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海府规〔2021〕4号)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7-02 16:26
来源:市司法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鼓励各区政府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