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海口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海财绩[2020]2216号
成文日期:2020-06-16
发布日期:2020-06-17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0-06-17 09:51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各区财政局、保税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的通知》(海财督〔2018〕5450号,备案登记号:QHK-2018-12002),并统一执行海南省财政厅的执行标准(索引号:QSF-2018-320013)。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口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
2.海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
海口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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