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海南发布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
如若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即时监测制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应急处置举措:
一、学校
第一时间隔离。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启用隔离观察室,由具备专业防护条件的校医或卫生健康部门派驻的专业卫生防疫人员引导病例至隔离观察室,等待专业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处置。
进行终末消毒。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箱式电梯,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
迅速排查密接。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接人员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通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密接人员,协助确定密接人员最终名单。密接人员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调整工作安排。密切关注疫情传染情况,必要时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
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市县教育部门
指导调度工作。市县级教育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与涉疫情学校建立实时调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学校疫情处置情况和日常防控工作,加强指导。
协调防控物资。市县教育部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确保满足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发布预警信息。市县教育部门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本辖区内所有学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严防校内疫情发生。
加强舆情应对。市县级教育部门提前研判涉学校疫情的热点问题,准备回应口径,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三、省教育厅
加强统筹指导。海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涉疫情学校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建立实时调度工作机制,及时研判防控进展,视情形向省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加强指导帮助。
组织专家支持。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协调指导下,充分发挥疫情防控专家组作用,会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教育部门等,对学校突发疫情进行研判会商,开展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提供心理援助。组织省属高校相关专业心理咨询专家通过多种渠道,对涉疫情地区学校开展心理援助培训,对重点群体做好心理咨询服务。
总结推广经验。对开学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有效管用的应急预案(包括演练视频)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防疫“工具包”,及时向全省教育系统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