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海财采〔2026〕2038号)
更新时间:2026-08-31 17:10
来源:海口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HKGP]20260600019[GK]
二、项目名称:2026年海口市高中学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佳艺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博巷路100号坡博家园5区1单元2703房
联系人:庄财旺 联系电话:18976777320
被投诉人一: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住所地: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
联系人:潘昱 联系电话:0898-66293139
被投诉人二: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地: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0898-65250512
相关供应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联系人:林冬萍 联系电话:13976812491
四、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2026年海口市高中学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KGP]20260600019[GK])采购包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6,040,132.50元,于2026年6月18日发布采购公告,2026年7月15日组织开标、评标,2026年7月16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确定中标供应商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集团”),中标金额5,738,203元,评审总得分87.64分。采购人与东软集团于2026年8月18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同日发布合同公告。
投诉人系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之一,于2026年7月21日就采购结果向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分别于7月28日和7月31日作出书面质疑答复,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后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8月11日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海南佳艺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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