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海财采〔2022〕3803号)
一、项目编号:HNZC2022-001-003-B包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国际中医中心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添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晶大厦14楼D座
联系人:颜礼乾 联系电话:18189701015
被投诉人一: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坡巷路2号
法定代表人:郑肇良 联系电话:0898-36662562
被投诉人二: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法定代表人:羊任锦 联系电话:0898-68501635
四、项目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二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被投诉人一海口市中医医院委托,对海口市国际中医中心项目(医疗设备采购)(HNZC2022-001-003)B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22年9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10月11日组织开评标。经评审及采购人确认,B包中标供应商为江西恩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月12日,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目前,该项目尚未签订中标合同。
投诉人海南添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其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瑕疵,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9月26日向被投诉人提出对B包的质疑。被投诉人于2021年10月10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答复不满意,遂于2022年10月13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经审查后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B包的三个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根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本局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关于海口市国际中医中心项目(医疗设备采购)(HNZC2022-001-003)B包的投诉。
六、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