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海财采〔2022〕3552 号)
一、项目编号:HNHGT2022-111-Ⅱ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白水塘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运维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生根银发精英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河路盛海大厦17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凯 联系电话:13379888075
被投诉人一: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政府
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0898-68725491
被投诉人二: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新 联系电话:0898-66150556
四、项目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二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被投诉人一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海口市白水塘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运维项目(第二次)(编号:HNHGT2022-111-Ⅱ,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于2022年10月1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2年11月8日完成开评标工作,现未发布中标公告。投诉人于2022年10月28日就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对投诉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内容不满意,遂于11月8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经审查后依法受理,并通知两被投诉人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和送达投诉书副本。现本次投诉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本次投诉不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质疑和投诉范围,但鉴于本局已受理投诉人的本次投诉,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的本次投诉。
六、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