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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综述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3-03-30 22:1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质量

    【环境气质量2022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1,较去年下降0.07,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优良天数比例为97.3%,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O3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与2021年相比,主要污染物PM2.5PM10NO2浓度分别下降1微克/立方米、2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SO2浓度持平,COO3浓度分别上升0.1毫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降水pH年均值为5.59,同比上升0.03。酸雨频率为24.3%,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全市大气降尘共5个点位,降尘均值为2.60吨。

1 2022年海口市空气质量各级别分布示意图

    2 2022年海口市AQI值变化趋势图

水环境质量2022年,海口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0%;国控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和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99.37%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四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年水质均保持达标。海口市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共20个,其中,地表水型水源地点位4个,全部达标;地下水型水源地点位16个,12个点位达标,4个点位水质超标,水质达标率80%,超标因子均为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地表水:全市纳入国控及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共9个。4个国控断面全年平均水质达标率100%,其中南渡江龙塘、南渡江儒房和文昌河农垦橡胶所一队等3个断面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演州河河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9个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年平均水质优良率100%,其中南渡江龙塘、南渡江儒房和文昌河农垦橡胶所一队等3个断面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南渡江福美村、南渡江群益村、巡崖河巡崖村、演洲河河口、南面沟保礼和永庄水库取水口等6个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Ⅲ类。

近岸海域:海口市15个近岸海域国控及省控监测点位水质优良面积为99.37%

2022年海口市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及其他河流水质达标情况一览表

水体

名称

断面

名称

断面

类别

水质

目标

水质

均值

南渡江

龙塘

国控省控

儒房

国控省控

群益村

省控

福美村

省控

演州河

河口

国控省控

文昌河

农垦橡胶所一队

国控省控

巡崖河

巡崖村

省控

南面沟

保礼

省控

永庄水库

取水口

省控

水质达标率

(优良率)

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

100%

声环境质量2022年,海口市4类声环境功能区15个监测点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3.3%,夜间达标率为73.3%。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一般,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1 dB (A),与2021年相比,下降0.5 dB (A),声源构成中生活噪声占比最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为好,等效声级为67.8dB(A),与2021年相比,下降0.2dB(A)

【土壤环境质量】2022年,海口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风险基本得到管控。

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62日发布《2021年海口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附后)。

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环境灾害】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2022年,对近岸海域重点陆源入海口、重点围填海项目及海水养殖区等开展监测;对东寨港红树林陆源入海水质实施1个航次、龙昆沟入海口和灯塔酒店(葫芦岛)附近海域实施4个航次的海洋水质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度开展美兰区和秀英区海水养殖环保督察“回头看”监测工作,监测项目共23项,涉及海洋水文气象、海水、沉积物、生态四大类。共完成辖区年度监测海域27个,站点106个,编制监测通报61期。

【湾长制工作】20221027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湾长制的通知》(琼厅字〔202235号)取消湾长制,该项词条内容已纳入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2022年海洋环境公报】20221121日发布《2021年海口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公报附后)。

环境综合整治

【污染源动态管理】2022年,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全市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环境管理情况的2021年度环境统计调查。纳入环境统计年报的企业共178家,其中工业源156家,污水处理厂21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1家。确定重点排污单位,编制《2022年海口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共133家(部分企业为重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99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7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0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8家。通过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加强完善管理机制,出台大气环境测管联动制度,制定大气污染分级响应预案,调整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组织实施春节元宵期间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开展大气巡查1298个次,发现问题612个次,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活动,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提升;在全省率先发放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补贴291.6万元;推动23家印刷企业实现水性涂料源头替代;申请中央资金1177万元用于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抽测执法,累计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近1.5万台;狠抓秸秆禁烧,全市系统告警真实火点数量大幅减少。

【水污染防治】2022年,海口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通过无人机、船等技术手段开展现场工作,实现水陆同步,精准排查,确保排查范围内“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开展2020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及2021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水质达标率100%);推进东山闸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省政府于4月份批复同意划定南渡江东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城市和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织参加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培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管理保护水平。全面加强医疗废水、涉疫污水处理监管,印发《海口市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工作方案》《海口市涉疫点污水处理督导工作方案》,保障各医疗机构、涉疫点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积极做好“六水共治”监督工作,印发督查方案、一月一考评工作方案、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编制实施《海口市“六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022年度海口市“六水共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水质分析、水环境质量定期通报及超标水体预警督办,积极协调上下游市县共同开展跨界水体共管共治工作。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2022年,海口市持续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完成海口湾入海污染物溯源分析研究、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入海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动态更新入海排污口清单,完善入海排污口信息。开展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监督性监测,46个纳入监管清单的入海排污口水质达标率100%21条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为100%积极开展海口湾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启动海南东寨港(三江湾)生态修复项目,完成“蓝色海湾”生态整治与修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99%以上。严格落实海上环卫制度,据统计,海口湾清漂垃圾量约6.1/日,可回收物约35公斤/日。组织巡湾13次,无人机海岸带巡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处理。

【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2022年,海口市加强环境准入管理。发布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指导全市30家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督促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优化营商环境,缩短评审办理时限,完成17宗涉及用途变更为安居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海口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源头防治,编制《海口市典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方案》,获得中央资金225万支持。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2022年,全面推进海口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全市71家重点产废单位及21家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管,编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应急处置预案,制发《海口市核酸检测采样点医疗废物管理指南》海报1000与折页3000份、《集中隔离点涉疫垃圾和涉疫污水安全处理示范》教学视频及《海口市隔离酒店涉疫垃圾与涉疫污水怎么处置?》微文,组织300多人次的医疗废物现场督导巡查,疫情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100%安全处置。全年共转运医疗废物8038.73吨,其中普通医疗废物4314.36吨,涉疫情医疗废物3724.37吨。规范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制发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告知书及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审批、延续、变更150个辐射安全许可证。配合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Ⅰ、Ⅱ、Ⅲ放射源进行年度例行检查。印发《海口市2022年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场检查5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督促238家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完成2022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上报。

节能减排

【污染物减排】污染物排放核算需结合年度经济指标进行核算,目前无法核算并提供。

【禁塑工作】2022,我市禁塑工作位列全省市县A组第一,禁塑工作有序推进。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开展禁塑宣传活动超189场;在全市各主要交通枢纽、景区景点、大型商圈等公共场所发放禁塑材料12万册,环保购物袋10000个;在我省禁塑新闻发布会和海口市新闻通气会通报禁塑工作进展,今日头条、新浪新闻、海口网、南海网、海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主动参与禁塑宣传,推出相关新闻报道200余条,工会、妇联等群众性团体组织16次倡导“重拎菜篮子”和“从我做起”的禁塑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泛支持禁塑工作的良好氛围。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6万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3万家次,立案518宗,结案414宗,扣押违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超2.2万箱,其中集中销毁1.79万箱,罚款人民币240.4416万元,主动联系媒体公开曝光案件21宗,罚款额和曝光宗数同比增长17.6%31.2%,有力震慑禁塑违法行为。2022年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和各区开展禁塑督导,对102个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场所禁塑达标建设。

环境监管

【概况】2022年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海口环境空气质量多项指标创历史佳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1,同比下降0.07,再创历史新低;PM2.5PM10NO2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1%7.1%10%,再创我市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NO2首次降到个位数,SO2继续保持历史最优水平。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多项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按期完成率100%,获省政府肯定;《“三线一单”引领海口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制度创新成果推广清单“三线一单”工作获得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表现突出集体及个人表彰;《海口五源河下游蜂虎保护小区》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2022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完成我省首单蓝碳生态产品交易,为我省“双碳”目标的实现做出海口贡献;在全省市县中率先开展生态遥感监测,为生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体制建设】2022年,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海口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口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重要文件健全环境污染防治测管联动体系,利用已建成的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开展生态遥感监测,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形成“测管联动”长效机制。市综合执法局和我局共同研究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权限、厘清执法监管边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的指导服务,针对我市论证规划项目的环境合理性,提出负面管控清单,细化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三线一单”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布局,通过统一工作底图、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总体分区格局、衔接生态空间与“三区三线”、梳理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纳入国土空间用地管制要求等途径,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与海口市“三线一单”的有效衔接。严把项目准入,运用“三线一单”分析项目所处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明确项目能否落地,并提出制约因素,有效减少政府和企业早期决策风险,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截至目前,自“三线一单”成果发布以来,我市应用“三线一单”分析成果审批项目环评209个。

环境影响评价推进规划环评,完成《海口甲子通航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3个规划环评审查。推广极简审批,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办事指南,精简申报材料,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制度。全面压缩所有事项审批时限,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深化“放管服”改革,授权各分局办理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2022年,我局共依法审批59个项目环评(全市共审批114个)。

【环保信用评价】2022年,海口市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共计133家,其中,环保诚信企业44家,环保良好企业71家,已停产企业14家,环保不良企业2家,环保警示企业2家。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环境监测2022年,共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365期、水质自动监测日报365期、发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169次,海滨浴场周报52期;完成环境质量月报12期、水环境质量月报12期、环境质量公告(含季报)12期。

【中央环保督察】2022年,海口市坚持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高标准、严要求,以切切实实的整改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两轮环保督察移交我市转办件共1543件已全部办结。习近平总书记“6.23”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和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由我市牵头销号事项共5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环保宣传教育2022年,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开展“六五环境日”“六八世界海洋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日宣传活动,现场环境保护宣传活动20场次;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宣传”“环境信用评价”“禁塑宣传”“水产养殖宣传”“宪法普法宣传”等11场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宣传活动19场次;开展“绿色低碳生活”、“志愿服务活动”、“爱路护路宣传”等文明办和其他主题宣传活动20余场次。共发送宣传资料70000余册;开通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账号,发布抖音内容10个、微信视频号10个,共编辑发布海口生态环境微博信息870篇,编辑发布海口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信息1266篇;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26场次,420余人参与,累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宣传用品10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10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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