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江东新区国际康养中心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拟收回桂林洋农场20514.06 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2024-03-20 16:00:11 来源: 海口市档案馆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的有关规 定,现将收回桂林洋农场 20514.06 平方米(合 30.77 亩)国有

土地的补偿方案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海口江东新区国际康养中心周边配

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收回土地位置: 海口市桂林洋农场(以权属确认图为准)。


三、收回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 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标准

执行。

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按《海南省青苗及地上

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五、社会保险费标准: 按《海南省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

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琼人社发〔2017〕335 号)执行。

六、被收回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 日起 15 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桂林洋 农场办理收地补偿登记, 请互相转告。逾期不办理收地补偿登记

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七、本通告发布后在该项目收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

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附件:航拍影像成果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2 月 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航拍影像成果 (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