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2022-09-06 10:43:19 来源: 海口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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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丁晖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邓立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江东新区项目开发、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物资)、财政、统计、税务、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工作;

  分管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市委深改办(市自贸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海防办)、市发改委(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江东管理局;

  联系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等方面工作。

  陆敏副市长:负责海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总部经济管理服务、口岸、会展、外事、政务服务、应急管理、“三防”、抢险救灾、水利、群众团体方面工作;

  分管海口综合保税区、市商务局(市总部经济办公室、市口岸办公室、市会展局)、海口投促局、市外办、市政务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公共安全联动指挥中心;

  联系海口海关、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侨联、市残联、市台联、市工商联(市总商会)、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工作。

  孙波副市长:负责交通、金融、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工作;

  分管市交通港航局(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金融管理局、市国资委。

  联系海口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民航等方面工作。

  陈景进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征收、林业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卫健委(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住建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房屋征收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林业局(市湿地保护管理局)。

  刘立武副市长:负责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业、科技、通信、教育、市政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海口国家高新区、市科工信局(市科技信息动员办公室、市外国专家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教育局、市市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市烟草专卖局、海口供电局、市社科联、市科协工作。

  丁飞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园林环卫、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民族局;

  联系市宗教事务局工作。

  韩运发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驻市部队工作。

  黄舸副市长:负责旅游、文化、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旅游文体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和娇副市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垦、保供稳价、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市人社局、市供销合作联社;

  联系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鞠磊党组成员:协助市长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区域开发、 重点专项工作。

  陈建军秘书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海防办工作;

  分管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接待办、市地志办。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市长交办的其他事项。市长、副市长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市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市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市政府领导离市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市政府领导代理,如后一位市政府领导也缺位,则再顺延后一位市政府领导代理,依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办工作。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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