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2013年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6-24 09:44:00 来源: 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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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201373

  

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2013年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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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13年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31号)要求,为做好今年512日国家第五个“防灾减灾日”的有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和避险互救知识,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二、主要活动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害,调动公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每个社区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

  三、时间安排

  420520,其中57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12当天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防灾减灾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拟在《海口晚报》,海口广播电视台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以及举办专题展览、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与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结合不同群体特点,通过组织座谈研讨、培训讲座、观看科普影视作品、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等方式,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中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市中小学校要普遍通过集中讲授防灾减灾知识、开展避险自救演练、主题班会、板报宣传、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知识素养。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今年我市将在被评为“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琼山区高登社区或秀英区东山镇镇北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综合演练,主要针对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卫生防疫、自救互救等环节,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对救灾应急预案的掌握运用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避灾和自救能力。

  (五)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组织城乡社区和中、小学校开展1次灾害风险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自救互救措施和应急避险场所;要加大资金支持,为社区、学校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要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家庭做好日常防灾准备,提升减灾意识与避灾自救能力。各镇(街)要按照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学校)标准和避灾场所建设要求,集中精力分别抓好12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学校和避灾场所建设。

  五、活动安排

  (一)“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准备工作

  1. 活动内容:制定防灾减灾宣传口号,统筹安排活动实施方案,制作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

  2. 活动时间:57512

  3. 责任单位: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各区减灾委。

  (二)悬挂宣传横幅

  1. 活动内容:宣传周期间,在市区人流集中区域(经城管协调同意)醒目位置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

  2. 活动时间:5712日。

  3. 责任单位: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

  (三)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 活动内容:海口晚报、海口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搜集防灾减灾相关资料,采取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制作专题片、播放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2. 活动时间:5712日。

  3.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政府信息中心、海口晚报、海口广播电视台。

  (四)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 活动内容:由市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集中在明珠广场、海口市会展中心等人流集中区安置展板、播放音像宣传品、分发宣传资料、开展法规政策咨询等活动。

  2. 活动时间:512

  3. 责任单位: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减灾委成员单位。

  (五)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

  1. 活动内容:全市中小学校普遍开展1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防灾应急演练。认真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2. 活动时间:5712日。

  3.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开展城乡基层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 活动内容:重点对城乡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2. 活动时间:57515

  3. 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六、活动的组织保障及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配合,明确组织分工。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二)各区、镇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经费保障,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和指导,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三)宣传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四)宣传活动结束后,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于5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联系人:肖兆菁,电话:68723704)。

  七、第五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口号

  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尊重规律讲科学防灾减灾重行动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学习防灾减灾常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

  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无论春夏秋冬积极防灾不放松

  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安全知识进社区减灾意识入人心

  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关注气候变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法制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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