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2012-11-28 10: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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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2012〕2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9月21日   

 

海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社会参与健身事业,切实提高全市人民体质及生活品质,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口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使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即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45%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每人至少熟悉一项体育锻炼技能。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超过85%,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15%。

  (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明显改善。形成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行政村、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以上。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80%以上,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40%以上。

  (四)城乡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加强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引导行业、镇、街道、社区普遍建有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站(点),形成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活跃。推动社区体育、农村体育、校园体育、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全面开展,引导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六)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制度,到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0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大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七)体育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体育健身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基本满足城乡居民体育消费需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服务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加。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宣传媒体,宣传全市健身活动的开展,不断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群众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人人健身、天天健身、终身健身,营造出崇尚和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健身操(舞)、传统武术、体育舞蹈、自行车、乒乓球、羽毛球、篮球、钓鱼、棋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引导社区居民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点)、体育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组织。培养社区体育业务骨干,整合街道辖区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三)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区、镇要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创建文明生态村镇活动开展工作。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好全民健身下乡活动。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的功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以教育部门为主体,要将体育工作列为学校考核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校园篮球活动。各类学校要上好体育课,开展各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参加市文体局、市教育局举办的市校园足球联赛、国际象棋联赛等活动,每所学校根据条件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广泛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热潮。

  (五)积极发展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加强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组织建设,培养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进行科学指导。各类体育场馆要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参加并办好各级残疾人运动会和健身展示活动。

  (六)大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作用,不断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发动广大职工主动参与体育健身。鼓励引导各行业、各单位建立各种形式的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形式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七)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围绕海口的生态环境特色、体育资源特点和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举办高尔夫世界杯、世界女子高尔夫锦标赛、世界斯诺克海口公开赛、亚洲沙滩排球锦标赛、高尔夫世界职业明星邀请赛、海口热气球节暨H1中国热气球挑战赛、环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岛国际大帆船赛、环岛飞行拉力赛等品牌赛事,让更多群众近距离感受高端体育赛事的魅力,提高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积极性。

  (八)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市足球联赛、篮球联赛、社区乒乓球赛、农民趣味运动会、乡村体育行、青少年街头体育季、机关羽毛球团体赛、农民九人排球赛等传统群众体育赛事,做大做强活动品牌,充分发挥其推动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引领作用。开展全民健身“一镇(街道)一品”活动,力争到2015年每个镇、街道办都有自己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针对不同的区域、行业和人群,着眼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自行车、游泳、门球、健美健身、体育舞蹈、广播操、轮滑、棋牌等群众基础好的体育项目,组织策划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使全民健身活动普遍化、经常化。

  (九)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大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设五源河文化体育中心,完成椰树门体育场改造、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重建。鼓励、支持各区建设区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加强户外群众性健身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配建体育健身设施,每年新建、更新一批全民健身路径。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配套建设和完善镇文化站、村文化室体育健身设施,实现文化站(室)设施与体育设施共享。切实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学校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课余时间、节假日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十)加强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建设,引导、支持具备条件的单项体育项目成立协会。继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农村乡镇(街道)体育专干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把优秀教练员、运动员、体育教师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十一)扶持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体育休闲、体育旅游、体育竞赛、体育康复、体育培训、场馆服务等体育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健身服务业。加大管理力度,使体育健身服务市场日趋规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口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机构、人员落实,切实加强对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全民健身实际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投入力度。市、区两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留归体育行政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将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纳入日常工作并予以落实。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要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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