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2011-10-06 00: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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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2011〕8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331处,附后)已研究审定,现予公布。请你们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海口市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明确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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