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口市档案馆收集档案实施细则》等267件继续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1-03-22 00: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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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2010〕1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十四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公布《海口市档案馆收集档案实施细则》等267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见附件)。对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67件)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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