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旅游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03-11 00:00:00 来源: 海口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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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旅游有关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7]280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了做好两节旅游接待工作,让全省人民和来琼中外游客欢度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两节”旅游接待任务顺利完成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我省将迎来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做好“两节”旅游接待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旅游发展良好势头,夺取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把海南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旅游度假胜地的新胜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市县、各单位要继续以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两节”的旅游接待工作,实现我省2008年旅游工作开门红。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合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要继续遵循旅游市场监管“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旅游市场的监管负首要责任,政府一把手对当地旅游市场规范运行负总责。各市县要将本市县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各市县政府要与责任部门、责任人签订工作责任状,对旅游市场监管不力而发生严重旅游责任事故和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各旅游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要重点查处旅行社不严格执行旅游合同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旅游购物企业以“老乡”、“包厢”购物欺诈旅游消费者的行为以及旅游大排档等餐饮店短斤缺两、强买强卖、强迫旅游消费者消费的行为,营造“明明白白”消费的旅游氛围。

  交通部门要确保“两节”期间旅游市场的运力供应,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黑车”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收费行为和旅游汽车驾驶人员服务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的安全稳定。

  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旅游价格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规范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组织检查旅游市场价格,依法查处旅游价格违规违法行为。旅游部门要全面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重点做好对旅游企业、游客的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旅游投诉监管体系和旅游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产品质量的全面监管,严厉打击旅游商品企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价不符”等欺诈旅游消费者的行为。

  民宗部门要重点查处未经审批的低俗的民族风情景区(),查处未经审批的非法宗教场所和擅自设立的佛像,非法销售的宗教用品,假僧尼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封建迷信诈骗游客钱财的行为。

  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四黑”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治安监管;及时立案查处旅游治安大案、要案,严惩旅游市场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和谐。

  卫生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对旅游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食品仓储各环节和食品加工各环节的卫生检查,加大食品卫生防疫工作力度,确保旅游消费者吃得放心。

  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抓好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在“两节”期间,各市县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市场第一线,做好旅游检查执法检查和服务工作,省旅游联合执法办要组成督导组,赴海口、三亚、琼海、万宁等旅游热点城市开展旅游执法检查督办工作,对游客举报以及市县要求协查的旅游市场有关问题进行严厉查处。

  三、加强检查与监管,确保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各市县政府要将旅游安全作为“两节”旅游接待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预防为主,检查在先,要在节前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一是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保障。要组织交通、民航、铁路、公安、安监、旅游、气象等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协调运力安排,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强化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旅游景区、住宿餐饮接待单位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重点是加强食品卫生、游览娱乐设备、各类探险旅游设施的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严格监管大型节庆娱乐活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周密部署,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认真制订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四是加强出境旅游的安全防范。旅行社要严把安全关,落实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大力开发销售旅游新产品,引导“两节”旅游市场消费

  “两节”期间是我国人民偏好集中消费的传统节日。各市县政府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扩大有效供给,努力丰富“两节”旅游市场供给。要积极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旅游活动,满足大众化旅游需求;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周边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向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组织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各旅游接待单位要把握“两节”期间旅游商机,及早组织旅游产品并做好旅游宣传工作,全面落实旅游预订工作,为来琼的国内外游客提供丰富的节日“大菜单”。

  旅游部门要指导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广泛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活动,做好游客访查工作,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努力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五、密切配合,不断提高节庆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各市县政府和各旅游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节庆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一要增强工作效能。继续密切协作,上下联动,克服困难,切实保障交通出行、参观游览、餐饮购物等重点环节有序运行。二要做好信息服务。各市县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服务面,增加动态信息量,把气象、交通、住宿、景点等情况,及时告知旅游者,引导游客合理安排旅游活动。三要加强新闻宣传。各市县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市场引导。要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休闲生活方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文明出行,宣传一线职工辛勤劳动、热忱服务的精神风貌。

  六、尽职尽责,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市县和各旅游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两节”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遇有重要旅游突发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协调处理。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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