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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每月8.5元/平方米 海口公布16个公租房租金新标准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3-11 08:54   来源:海口网  
  日前,为规范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管理,海口市制定了《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据了解,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海府〔2019〕31号)的规定,有关部门在对各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全市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

每平方米的基本租金标准分为6.5元、7.5元、8元、8.5元四个档次。其中,美舍小区等小区租金较高,基本租金标准为8.5元/平方米·月,市场租金标准为19元/平方米·月;博雅小区基本租金标准为8元/平方米·月,市场租金标准为17元/平方米·月;福秀小区等小区基本租金标准为7.5元/平方米·月,市场租金标准为18元/平方米·月;通华小区等小区基本租金标准为6.5元/平方米·月,市场租金标准为17元/平方米·月。

《标准》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市场租金水平等重新核定租金标准并公布施行。

《标准》指出,租金标准已于2020年11月17日-20日分别征求了各区政府、市民政局等9个部门的意见,并于11月28日-12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过程中已采纳的部分反馈意见。

租金标准于2020年8月19日和2021年1月26日经两次市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司法局法核后对外公布执行。

海口市行政区划内经市政府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由社会机构利用非政府性资金自行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可参照以上就近项目的租金标准,由社会机构自行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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