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件事”联办热点问题一问一答
更新时间:2026-03-16 15:07
来源: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什么是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联办?
答:在海口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同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同窗受理、部门联审,不用再分别跑不动产和公积金窗口。
二、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三、 谁牵头办理?
答: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办理。
四、 哪些人可以办?
答:在海口购买二手自住住房,且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购房人。
五、 谁可以申请提取?
答:购房人本人或其配偶可同步申请在海南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 办理流程
答:(一)购房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二手住房转移登记,本人或配偶同步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
(二)不动产登记完成转移登记手续后,将材料推送给公积金部门;
(三)由公积金部门进行业务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住房公积金转至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并短信通知结果。
七、 需要跑几次?
答:只跑一次,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完成两项业务申请。
八、 材料要交几次?
答: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内部共享流转,不用重复提交。
九、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申请表
2.买卖双方身份证(买方配偶提取: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3.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4.增值税发票
5.银行卡号(用于收款)
十、材料交给谁?
答:统一提交给不动产登记窗口,由不动产推送至公积金系统。
十一、过户和提取是同时办吗?
答:先完成转移登记,再由公积金部门审核提取,全程联动办结。
十二、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能办吗?
答:不能。家庭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的,暂不适用本联办。
十三、只能本人申请提取公积金吗?配偶可以吗?
答:可以。本人或配偶任一方符合条件即可同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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