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须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3-12-13 10:00
来源:海南省人民医院
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我院从2012年3月29日起实行门诊患者就诊实名制,凡在我院秀英门诊就诊的患者请主动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建行医保卡或我院的门诊就诊卡,并配合挂号室工作人员准确采集患者个人身份信息。如果没有上述证件(或卡片)的患者请先到医院秀英门诊部就诊卡办卡处(原抽血室位置)填写并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办理医院就诊卡,然后再凭就诊卡到挂号室挂号。
1.请患者或家属真实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和地址(院方不负责更改病历本及各种单据上的病员姓名)。
2.挂号后到有关科室候诊,听从分诊护士的安排,按号就诊。遵守医院制度,保持安静,禁止随地吐痰和吸烟。
3.在就诊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不要托不相识的人办理检查、取药、住院等手续。
4.医生开出的病症证明书及病假条,请到门诊部一楼大厅导医服务台盖章。
5.需开具门诊诊断治疗书,一律持有关部门介绍信到门诊部办公室办理手续。
6.门诊病人预约的仪器检查及手术等,应按时来院,未按时来院者,一律重新办理预约后手续。
7.门诊病历由患者自我保管,复诊必带,切勿丢失,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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