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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单位职工政策性补差操作流程的通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3-10-23 10:38   来源:市人社局  

各单位社保专管员:

根据《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88号),现已优化完成“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申报(政策性)”模块,现发布职工政策性补差操作流程(简称操作流程),请大家根据操作流程指导,尽快完成单位职工政策性补差工作。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3年10月13日


单位职工政策性补差操作流程


一、申报时间

在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已申报缴纳的2023年度缴费基数(不含医疗和生育保险)上下限进行补差的,免征滞纳金。2024年1月1日后对已申报缴纳的2023年度缴费基数(不含医疗和生育保险)上下限进行补差的,从2024年1月1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已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先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再进行缴费基数补差。

二、申报材料

填报《海南省社会保险费补差明细表(表3-2-8)》(一式二份)(见附件,也可在单位网厅下载区下载)。


三、申报方式

(一)柜台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申报的要求,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柜台申报办理。

(二)网上申报。政策性社保补差业务,请单位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缴费申报”目录下的“【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申报(政策性)】”界面进行申报。


四、网报操作流程

(一)登录网上业务大厅,打开【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申报(政策性)】界面;

(二)【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申报(政策性)】界面第一个子界面“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申报(政策性)”是单个录入界面,输入在职人员身份证号码后回车,会自动读取姓名和个人编号信息;选择基数类型 “新社平基数下限补差”的,“全额工资(非差额)”录入框为灰色不允许录入,系统自动默认最新下限基数;基数类型选择“新社平基数上限补差”(22458-24150元)的,“全额工资(非差额)”录入框为白色,允许录入新缴费基数,但限制不超过新社平工资基数三倍24150,选择补缴开始月份和终止月份(补差时间段必须是在本单位缴费),录入完后点右下角“确定”,生成第三子界面“补差申报名单”已录入数据。

(三)【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申报(政策性)】界面第二个子界面“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批量申报(政策性)”是批量申报界面,进入后点“模板下载”下载批量导盘电子表到本地电脑,按格式规定要求在批量导盘电子表内录入需要补差的人员信息并保存,在申报界面点“选择文件”选取保存后的导盘文件,点“文件处理”,待系统读取导盘文件数据后,在处理详情内列表显示数据的处理结果,已处理成功的数据会自动生成“补差申报名单”数据。

(四)录入完申报数据后,到【提交申请】目录的“待提交申请管理”界面,选择待提交数据提交审核。


五、咨询电话。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898-65324629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0898-36383233




  • 海南省社会保险费补差明细表(表3-2-8).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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