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6-37℃ 天气现象:多云,午后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偏南风3-4级

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2-01-05 00: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12-16

    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现发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企业从事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中目录规定范围的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优惠期的,可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企业从事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范围的项目,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优惠至期满为止。

    三、企业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中目录规定范围,但不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范围的,可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从事的项目是否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是否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范围,可提请省级以上(含省级)发展改革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出具意见。

    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附件: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

   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16日                


  • 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pdf     附件下载
  •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xlsx     附件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