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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7-14 11:20   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所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化解当前各类影响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的风险隐患,营造建党 100 周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决定开展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校外托管班和培训机构)安全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含民办)、校外托管班和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和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具体要求,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托管班、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三防”建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警校联动及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是否建立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是否有健全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台账是否完整;

(三)是否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标

准聘用专职保安员,保安员是否存在超龄、无证上岗问题,安全防卫器械器材是否配备到位;

(四)是否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是否达标,校园门口是否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

(五)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否达标,是否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请认真核查4个100%落实情况,如实报送,提供汇总情况和各校未达标情况。视频监控确实没联网的所有学校都要统计汇总)

(六)是否落实门卫值守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七)是否每月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记录是否完整,隐患整改和矛盾化解是否及时到位;

(八)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

(九)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在校教职

工、学生、幼儿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建立校园应急事件应对处置机制,是否制定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

(十)是否对在校(园)教职工及其他在校(园)工作人员

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动态评估;

(十一)是否建立重点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或个案心理辅导;

(十二)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情况;

(十三)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十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与暴力工作情况;

(十五)落实“一号检查”建议情况,开展学生生理健康知

识教育情况;

(十六)贯彻落实上级的其他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情况。

校外托管班和培训机构由辖区教育局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以座谈、查阅台账和档案材料,进校(园)实地检

查以及随机走访学生、家长及校园周边群众为主要方式,市教育局机关组织 8 个工作组(分组见附件)集中开展检查,主要负责 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检查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检查工作和辖区校外托管班和培训机构(6 月 30 日前完成)。各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机关各组对检查情况于 7 月 3 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坚持“不留死角、立行立改”原则,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实施销账管理。对能够现场整改的,要当场监督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确保 6 月 30 日前将风险隐患存量全部

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组织部署。要清醒认识当前校园

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工作的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校园

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营造建党 100 周年良好氛围的重要意

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

周密部署,确保检查工作部署到位、执行到位。

(二)找准突出问题,整改一盯到底。各检查组要按照“四

不两直”的要求,开展地地毯式的检查,广泛听取在校师生、家

长、周边群众和公安民警的意见建议,切实找准校园安全存在的

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到排查问题不遗不漏,整改落实一盯到底,

绝不走马观花,一带而过。

(三)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被检查单位要全力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海口市教育局

2021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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