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7-37℃ 天气现象:多云间晴 风向风速:南到西南风3-4级

不得跨学期预收 海口公布3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0-12-10 09:26   来源:海口网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示范和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幼儿园办园规模等因素,我市近日制定并公布海口市中心幼儿园长滨分园、美兰区中心幼儿园振东分园、美兰区中心幼儿园美苑分园等3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据悉,市中心幼儿园长滨分园保教费每生每学期为2900元;美兰区中心幼儿园振东分园、美兰区中心幼儿园美苑分园每生每学期均为1500元。此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发改委要求,保教费按学期收取,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费用,具体退费方法按《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还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向幼儿家长和社会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