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2-32℃ 天气现象:多云间阴天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东到东南风3-4级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7-14 11:04   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12要求,为确保我市2021年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22235(到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督导检查的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自行确定后,电话通知受检单位)。

二、督导检查范围

各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市直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内容

本次开学督导检查聚焦学校疫情防控、安全风险排查和开学常规工作三项重点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海南省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四、督导检查方式

(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学校自查、区级核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全面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二)各区教育局和督导部门组织督导检查组全面核查本区所属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落实情况;市直属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开展全面自查。

(三)督导检查组核查受检学校开学工作落实情况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个别访谈的形式进行。

(四)市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直属学校全部纳入督导检查范围,每个区原则上抽取不少于10所学校(含幼儿园),涵盖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城区、乡镇、农村等不同范围,其中义务教育学校不少于8所。

(五)市督导检查组抽查各区的学校由督导检查组自行确定。

(六)实地督导过程中,督导检查组应按《2021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附件2)内容记录每所抽检学校的开学工作情况。实地督导结束后,督导检查组简要向督导的区(学校)反馈督导检查意见。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和学校要现场开具《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4)。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海口市教育局2021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汪娟

副组长:刘雄、仇志明、邓袖、陈鹏、林元山、陈鹏、蒙激流。

 员: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室,协调安排开学检查工作,汇总有关上报材料等。

六、督导检查组分组情况 

设立5个督导检查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领队:汪娟、邓袖;成员:党委办(牵头)、基教科;负责督导学校(附件3主要是秀英区属学校以及秀英区范围内的部分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第二组领队:刘雄陈鹏;成员:办公室(牵头)、督导室;负责督导学校(附件3主要是龙华区属学校以及龙华区范围内的部分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第三组领队:仇志明;成员:学校安全科(牵头)、发规科;负责督导学校(附件3主要是琼山区属学校以及琼山区范围内的部分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第四组领队:蒙激流;成员:人事科(牵头)、财审科;负责督导学校(附件3主要是美兰区属学校以及美兰区范围内的部分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第五组领队:林元山;成员:职成教科(牵头)、体卫艺科;负责督导学校(附件3主要是全市中职学校以及部分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前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积极整改。

(二)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的督导检查。在各学校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汇总相关情况并形成书材料。

(三)督导检查组要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保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四)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于202138日下午下班前,向市教育局提交自查报告(邮箱:dds68724620@163.com)。自查报告应围绕自查组织情况、对照检查内容的自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举措等进行概要总结,字数在1000字以内。

(五)市教育各督导检查组于2021310日前将书面督导检查报告(含《2020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和《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存底)送教育督导汇总。

 

 

 

 

                                                                                              海口市教育局

                                                                      20212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